二战结束已经58年了,但是战争遗留的许多问题仍然层出不穷。最近齐齐哈尔“8?4”毒气事件又掀波澜,造成我同胞惨痛的牺牲。日本如何善后,国人拭目以待。
每有这样的事件,我们总是痛心不已,又忿忿不平。因为日本政府从来不愿痛痛快快道歉赔偿。日本有它的理由,因为国际法和它的国内法都规定,随着《中日联合声明》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订,与中国的战争状态已经结束,并且中国政府已经放弃战争赔偿,所以战争受害者个人无权再向日本索赔。
日本的说法是有争议的,国际法上国家赔偿与民间赔偿不是不可以分开,各国可以选择适用。德国政府到现在还向二战劳工支付巨额赔偿,说明德国把两者分开了,并在国内法上做了相应安排。因此,日本不愿意赔偿归根到底是它的国内因素在做怪。
其因素有二,经济与政治。在经济上,因为日本过去在中国罪行累累,它担心负担不起。实际上,这个理由已经不成立,毕竟58年过去了,现在活着的受害者已经寥寥,而且能够完整搜集证据向日本索赔的更是凤毛麟角。对于中国人民而言,是否道歉赔偿,是体现日本政府及其司法体系是否有解决历史问题的诚意,是否有起码的人道精神,此种意义要远大于经济意义。
因此,日本不愿赔偿主要还是由于政治因素,更严格地说,是历史的惯性。二战至今,不少日本政治家始终不愿面对事实,在侵略责任上含糊其词,抽象肯定,具体否定。如果开了道歉赔偿的先例,那么事实必须深究,国家必须向受害者承担具体责任,战后58年来对历史观的糊弄就会败露。
历史有它的惯性,但历史的方向不会沿着惯性永远不变,否则人类就不会进步。日本在自说自话的历史中生活得太久,现在必须面对中国日益发展,日益融入国际社会的现实,更重要的是,中国开始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
二战期间,日本在中国留下了数百万枚化学武器,长期以来日本政府不闻不问,其最大的依据又是两国已经结束交战状态,因此化武问题是中国的国内问题。1992年制定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时,中国提出应加上“缔约国必须处理其遗留在他国的化学武器”,并得到其他国家的支持。新的国际法原则,新的国际规则产生了,日本被迫负起处理在华遗留化学武器的责任。
日本是国际社会的一员,是世界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当中国走向世界时,涌动起一股新的历史潮流,一股中国参与推动的历史潮流。这个潮流明确告诫日本: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充分反省侵略战争,并勇敢地履行承担自己的责任,人类和平的活水才能长流不息。日本对战争责任似是而非,顾左右而言它,还不时在亚洲和平的清流中搅起浑水。而中国的发展将有力维护亚洲和平,并深刻地影响日本固有历史的惯性和惰性,这也是包括德国及一切战争受害国的共同意志。
同样我们看到,在日本国内也在涌起一个新的浪潮。上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在经历了经济停滞后,整个社会充满了对旧有惯性和体制的强烈质疑,市民运动不断兴起,许多人权团体把“慰安妇”、“强征劳工”这些长期被隐瞒的历史曝光,并积极支持中国受害者的司法诉讼。
日本处在历史惯性与新潮流交汇的旋涡上。是放任自流,不断增加中国人民对日本的反感,不断破坏中日关系的发展,还是顺应来自国际国内的新潮流,放弃过去不理会民间赔偿的顽固立场,主动在新世纪树立和平立国、尊重人道的新面目?这需要日本政治家拿出克服惰性的勇气来,把侵略的罪恶如实说出来,把日本在赔偿问题上“只有国,没有人”的立法原则扭转过来。
明治维新,战后改革,日本两次开国,主动融入当时的世界大势,表现出色,博得喝彩。小泉首相说,现在是第三次开国,是日本兴衰的关头。如何开国?对过去有好的交待,于世界才有好的融合,看未来才会有好的前景。何去何从,日本应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