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为期6天的黑龙江省宁安市化学武器挖掘回收作业10日结束。210枚化学弹和不明弹,已被“打包封存”,等待最终销毁。我国外交部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主任刘毅仁说:“中方对目前日方处理遗留在华化学武器的缓慢进展并不满意。”
日本多方推脱进展缓慢
1997年正式生效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规定,日本有义务在2007年4月前彻底销毁所有遗弃在华化学武器,但日本处理这一问题的效果“很不理想”。
中方近年向日方共通报了60处新发现的有关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情况,要求日本政府派团进行确认调查和安全化处理。但日方以人手和经费有限为由,每年只安排两三次调查,致使许多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得不到确认和安全化处理。
遗弃化武频频害我百姓
早在1950年,我国就发现了日本化学武器的受害者。当时日本政府不承认研制和使用化学武器。然而,半个多世纪以来,这些遗弃化学武器的巨大伤害随时发生,一桩桩、一件件化学武器伤人事件就是明证。
据了解,战后中国发生的化学武器伤害事件,受害原因全部是糜烂性毒剂产生的,这种毒剂产生的伤害状况十分严重。仅2003年至2005年,就发生了4起日本遗弃化学武器伤人事件,造成49名中国居民中毒,其中一人死亡。
日进展太慢致销毁延期
刘毅仁对记者说,鉴于在2007年完成化学武器销毁工作已是不可能的事情,中日双方日前已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执理会提交了延期完成销毁的申请。
据他分析,从日方处理工作进展的情况看,即使延期5年,最终处理的结果也不容乐观。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有14个省(区)60个地点发现了当年侵华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1995年2月至2006年4月,中日双方进行了近60次日本遗弃化学武器挖掘回收、鉴别包装、调查确认和基础调查等作业,回收日本遗弃化学武器37499件,这些日遗化武暂时存放在化学武器托管库,留待统一进行销毁。
刘毅仁告诉记者,目前发现的日遗化武可能只是当年侵华日军运进中国的化学武器总量的冰山一角。为此,中国政府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加紧处理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京华时报》 (2006-07-18 第0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