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7月12日下午开庭宣判,判决日本政府向曾经被侵华日军强掳到日本北海道充当苦役的中国人刘连仁赔偿损失。
东京地方法院审判长西冈清一郎在宣判时说,强行绑架和强制劳动迫使刘连仁长期逃亡,日本国家有责任赔偿刘连仁所遭受的损害。因此,他判决日本政府向刘连仁支付2000万日元的赔偿金。
原告刘连仁是中国山东省人,1944年被侵华日军强掳到日本北海道煤矿充当苦役。刘连仁看到同伴一个个惨死在日本军国主义者的非人虐待下,逃出了矿山,在冬季严寒的北海道山林中度过了长达13年的逃亡生活。1958年,刘连仁被当地人发现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刘连仁于1996年3月8日以日本政府为被告,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并赔偿他所遭受的损失,以讨还历史的公道。但是,这一诉讼案拖了5年多的时间。
“穴居野人”刘连仁
刘连仁是山东省高密市草泊村村民,1913年生,1944年被侵华日军抓到日本北海道当劳工,1945年逃到北海道的深山中,在仅能容身的洞穴中穴居13年,后被当地猎人发现。1958年,在中国政府和旅日华侨的救助下,已基本丧失语言功能的刘松仁回到了祖国的怀抱。2000年9月2日刘连仁因病逝世,享年87岁。刘连仁是被侵华日军根据1942年11月27日日本内阁会议决定的强迫中国人进行奴役的所谓“移入华工方针”劫掳到日本的中国平民。
刘焕新回忆父亲
身材高大的刘焕新生于1944年。他回忆道:1944年父亲刘连仁无辜被抓去日本当劳工,当时,我还在母亲的肚子里。
刘焕新在14岁的时候,才第一次见到了日思夜想的父亲刘连仁。1958年春天,在有关部门的安排下,刘焕新和母亲到天津去接回国的父亲。那天,他们到塘沽码头,老远看到一艘“白山丸”客船,在长鸣的汽笛声中,甲板上站着一个人高喊着:“祖国啊!我回来了!”年幼的刘焕新跟母亲冲出人山人海的欢迎队伍,胆怯地叫了一声“爹!”父亲听后一愣,继而紧紧地抱住母子俩,放声大哭,刘焕新当时也又惊又喜,惟一的感觉是以后在同学面前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有父亲了。
由于长年过着非人的生活,饱受惊吓,刘连仁的身心都留下了后遗症。刘焕新提到,回到家乡后,虽是高兴事,但父亲口语不清,很少言谈,日不出屋,夜不入睡。一闭上眼睛就惊恐万状,恶梦呓语,冷汗满身。同时,由于祖父母因父亲被抓而过早去世,家破人亡,在心灵的创伤上又增添了一层阴影。刘焕新谈及,刘连仁从1958年回国后,每年回国纪念日这一天,他会在全家聚会中重叙自己的悲惨遭遇。随着年龄增高,讨回公道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
1996年刘连仁正式在东京地裁提出战后赔偿诉讼前后,刘焕新曾先后三次陪父亲来日本到法庭陈述。刘焕新说,去年9月2日父亲去世,死前的8月31日,刘连仁曾有气无力地说:“我一生最大的遗憾是没有看到胜诉的这一天,我死不瞑目呀!”9月1日,刘连仁对全家说:“我把理想和信念留给你们,子子孙孙要讨回公道。”
刘焕新称父亲决心提出诉讼的首要目的是,希望更多的日本国民知道中国劳工被绑架、被强制劳动的悲惨遭遇的历史事实,要求在此基础上对日本政府应负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