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9月18日,日本军国主义政府悍然发动了长达14年的侵华战争,在此期间,日本军国主义政府派遣的侵略军不仅惨杀了数千万中国人,掠夺了大量的资源,而且为长期维系侵略战争,又于1942年11月27日,做出内阁会议决定,将中国人强掳至日本国,为其企业做苦役,而这些日本企业,都与日本政府发动的侵略战争相关联。
据不完全统计,自1943年至1945年日本战败时,至少有35家日本企业,135个作业场所强掳近4万名中国人到日本做苦役。中国劳工受尽了日本政府与日本企业的非人虐待,在日本警察及企业监工的监管下,每天被迫从事繁重而危险的体力劳动。在严寒的冬天,没有棉衣和棉鞋,只能用装石灰的牛皮纸袋裹在身上,用捡拾的干草缠在脚上御寒。每天吃的是发霉的粮食,且还不能吃饱,许多劳工双目失明。在恶劣的条件下,很短时间内便有6千多名正值青壮年的中国劳工被日本企业折磨至死,侥幸活下来的,也是疾病缠身。
自1995年起,在有良知的日本律师和日本国民的帮助下,在中国国民的支持下,年逾古稀的中国劳工幸存者,终于有条件向负有不法侵害责任的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主张权利,将他们推上了日本国的法庭,要求他们向中国受害者赔礼道歉并赔偿。该案分别在东京、札幌、京都、新?、长野、群马、宫崎、山形、长崎、广岛等地方法院审理,部分案件已进入二审或三审程序。
在长达10年的诉讼中,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企业向世人充分暴露出其顽固坚持反人类的立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仍不承认事实,并且用玩弄法律的不正派手段推卸责任。
战争结束已60周年,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企业对当年的罪恶行径始终没有正确的认识。随着时间的推移,幸存的中国劳工已越来越少,为告诫后人不能忘记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行,现将当年与日本政府共同策划、共同实施强掳中国劳工,并曾对中国劳工实施严重不法行为,且至今仍不承担责任的日本企业名录及罪行公布。这些负有战争责任的日本企业,在其不向中国国民真诚谢罪并赔偿的情况下,将永远被牢牢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将永远被爱好和平的人士视为不受欢迎和不可信任的人。
需要说明的是,当年与日本政府共同策划、共同实施强掳中国劳工的35家日本企业,现在有的已撤销,因此由日本政府承受全部责任。现存的23家日本企业中,有一家日本企业,接受了日本法官的和解劝告,在日本政府拒绝法官提出的和解劝告后,仍与中国劳工进行了和解。虽然该企业仅与提起诉讼的中国劳工进行和解,而未解决被该企业强掳的200名中国劳工的全部赔偿事项,但对于该企业做出的带有一定诚意的举动,我们也予以肯定,希望该企业早日全面解决全体被掳劳工的赔偿事项。在此,我们暂不将其列入公布名单之中。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筹)
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律师团(中方)
200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