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4月21日,日本福冈高等法院就45名二战时期被强掳的中国劳工状告日本政府及加害企业一案发表二审司法意见,请求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对以和解方式解决问题给予积极的考虑”,并提出了和解劝告。
去年4月,日本最高法院在西松组(现西松建设公司)中国劳工诉讼案中,以中国政府在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放弃了索赔权为由,认为受害人的个人索赔权也因此丧失,裁定原告败诉。但这一判决同时也表示“期待在救济受害者方面作出努力”。
福冈高等法院此次发表的司法意见是最高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首次就此类索赔案作出的和解劝告。日本媒体指出,此举将给其他类似索赔案造成影响。
但针对福冈高等法院就原被掳中国劳工诉讼案作出的和解劝告,作为被告的日本外务省中国科表示,和解劝告是在不公开的协商中提出的,尚无法表态,称“政府的见解是日中之间不存在请求权的问题,目前没有和解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