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花冈刑窟
在广场上腥风血雨镇压的同时,花冈警察署和共乐馆内更加残酷的迫害持续的时间更长。
日本警察把自杀未遂的耿谆大队长和几个中小队长直接送到花冈警察署审讯。缠着绷带的监工福田正在广场上寻找可疑的人,一旦发现目标,马上示意拖入共乐馆内临时审讯室。馆内传阵阵的殴打声和凄厉的惨叫声。
7月4日,广场上濒临死亡的500多中国人,又被送入虎口??中山寮。
同日,日本警察派朝鲜人在一个名为钵卷山的山坡上挖了两个大土坑,将已腐烂的100多具中国劳工的尸体扔在坑内(据日本提供的资料,广场上57具,中山寮53具),在两个大坑旁竖起了两根木桩。
7月16日,押回中山寮的劳工幸存者在警察的监逼下,又开始了繁重的工地劳动。
与此同时,关押在花冈警察署内的耿谆等也一个个惨遭严刑拷打,但都宁死不屈,一派凛然正气。
7月12日,警察署对耿谆、孙道敦、张金亭、赵书森、刘锡才、褚万斌、李秀深、张赞武、宫耀光、李光荣、刘虞卿、刘玉林、李克金等13名“主谋者”,根据《国防保安法》第16条第2款“战时骚扰、杀人罪”转送秋田且监狱(《秋田县警察史》载)。后经多次刑讯,由秋田县法庭开庭审判,判决耿谆死刑,其他12人为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7年、15年、20年不等,最轻者5年。但在“八一五”日本战败投降后的1945年9月11日,秋田地方法院竟再以“战时骚扰、杀人罪”判决“耿谆无期、其他10年以下惩役”的徒刑,这便是留下档案记录的“1945.9.11秋田判决”。很显然,这是对之前判决作了手脚的判决,也是日本法庭战后对所谓“战时罪”作出的判决。
“花冈暴动”终以失败告终。
中国劳工虽败犹荣!
劳工们的血没有白流,它使日本政府和鹿岛组受到了极大的震动,他们不能再随意虐杀中国人了。
“花冈暴动”是二次大战中唯一的发生在侵略国的暴动,他所展示和表现出的中国人民为维护祖国尊严和捍卫民族气节而英勇斗争的伟大气概,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史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花冈精神永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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