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的旧金山和约
( 晚生姓高 圣罗伦佐)
1951年9月8日在旧金山,同盟国四十多个国家代表和日本签订《旧金山和平条约》,和约起草人是美国国务卿顾问杜勒斯。条约主要目的是解决战败后日本之地位及厘清战争责任所产生的国际法律问题。
和约第二条「领土放弃」之二-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等岛屿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第三条「信托统治」日本同意对北纬29度以南之西南群岛(包含琉球 群岛与大东群岛)实施联合国信托管理。战败日本虽早于1945年9月7日将琉球并同部分钓鱼台列屿,东经122度以东之海域,谬误地交由美驻华大员史迪威 接收,他亦未接受钓鱼台列屿,而接受过程错误百出,并存在重大疏失,湾区杨镇雄先生珍藏该受降文本。
当年国共在内外国际形势下被排除参加对日和议商议和签署的机会。1952年4月28日(即旧金山和约正式生效前七小时),日本与国府签订《中日双边和 约》,其中第二条承认《旧金山和约》中关于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群岛,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自动放弃旧金山和约14条(a)款 所规定的日本所应供应之服务之利益。周恩来在1952年5月5日发表声明:「对于美国所宣布生效的非法的单独对日和约(旧金山和约),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对于公开侮辱并敌视中国人民的吉田蒋介石和约(台北和约),是坚决反对的。」
要了解旧金山和约严重忽视和违背国际公约制定和公义的基本原则,牺牲国际道义,出卖中国利益,必须从中日甲午(1894年)战败在日本签订之《马关条约》 说起。条款包括中国将台湾全岛,澎湖列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的主权和治权割让。美国传教士医生伯驾是第一个主张占领中国领土台湾的美官方人士,日本对中国领 土之野心是受美国师爷顾问团「指导」。
1943年11月26日罗斯福,丘吉尔,蒋介石商定对日作战计划之「开罗宣言」,内容是:
1.三大同盟作战之目的在制止及惩罚日本侵略,并剥夺其自前次世界大战在太平洋上所占夺之岛屿;
2.日本窃自中国之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等归还中国;
3.在相当时期予朝鲜独立。
宣言文字有「日本亦将被逐出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就此,蒋氏曾与罗斯福讨论过有关琉球群岛的归属问题:
罗:中国对于日本南部的那些岛屿的处理有何意见?
蒋:阁下是否指琉球群岛而言?中国暂时不欲将琉球群岛收回,只希望中美共管或国际共管。琉球由国际共管比较由中国管理为妥。
1945年7月26日,中美联合发表《波茨坦文告》,第八条规定日本领土范围限于明治维新前之日本列岛,超出这些皆是日本以武力侵占者(包括朝鲜、琉球群岛,台湾等)应在驱逐之列。该公告是限制日本军国主义对外侵略扩张的条约。
可惜在旧金山和约对琉球群岛处置规定,由蒋氏「开罗宣言」之中美或国际共管提议,变为美国独管。开罗和波茨坦公告是限制日本军国主义的反法西斯公约,在三 藩市和约中成为一个扶植日本军国主义复活,停止对日索赔,扶日阻共的条约。杜鲁门总统在旧金山演说主张「亚洲为亚洲人的亚洲」。这是亚洲版之门罗主义。
在中日双边和约内容来看,国府在当时国际环境下不得不听命并按「扶日阻共」政策行事而自保。其「联日反共」严重影响国家民族利益。查马关条约清楚写明割让 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的主权与治权,而双边和约只含糊写着「一切权益」并无指明是主权与治权,因此留下「台湾归属未定」伏笔。另双边和约中 漏掉马关条约之「所有附属各岛屿」,国府对此遗漏没有作出任何异议和质疑。这是为日本吞并钓鱼台列屿提供「合法」依据。
尤为甚者,国府自动放弃赔偿,这以德报怨对战胜国的中国自甲午战争以来日本侵华血泪惨痛历史未作出清算清单,是否巨大的失误?是否受国际强权压力摆布,出卖国家民族利益?
1971年6月,美国宣布决定将琉球在1972年交还日本。日本稳操琉球主权,即弃蒋投共。1972年9月29日,中日双方在北京发表共九条《联合声 明》,其中有关领土和战争赔偿是: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 立场;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国共先后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
中日联合声明签署当天记者会上,日本外务大臣大平正芳指出有关台湾问题立场:「开罗宣言规定台湾归还中国」,而日本接受承认上述宣言的波茨坦公告,其中有 第八条「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日本政府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的立场是理所当然的。」可以看到联合声明巧妙技巧的将旧金山和约和台北之中日双边和约中之 「扶日反共」性质扭转为「反对日本军国主义扩张侵略」。和约所诈取的台湾附属各岛屿及琉球群岛之主权治权皆无国际上的效力。
今年是辛亥革命民国成立百周年纪念,孙中山先生受甲午战败,丧权辱国之马关条约割地赔款耻辱而决志革命起义,推翻满清。顺带一提是坊间日本之日清食品,是根据马关条约赔款而成立之企业,中华儿女应杯葛该公司产品。
旧金山和约签订今逢一甲子。该条约有严重缺陷:
1.和约在筹备过程中乱了盟国协议程序。
2.和约之领土条款违背盟国间既定协议。
3.和约的法律性与约束力受质疑,海峡两岸皆未参加之国际会议,外人何以指手划脚对台湾问题作「决定」或「未定」?
4.为日本对琉球及钓鱼台列屿「合法占领」提供方便。
自1972年保钓运动,中港台两岸三地不停保疆卫土行动,青天白日和五星旗由保钓勇士先后登陆钓鱼台宣示主权。自2009年日本首相和外相指钓鱼台是日本 领土,将之纳入美日安保条约,去年12月进行美日联合军事演习。今年三月三十日,日本文部省趁地震,海啸及核灾,混水摸鱼在新版教科书中,将钓鱼岛称为 「日本固有领土」。
今年是日本九一八侵华八十周年,日本投降后并无真诚道歉谢罪赔偿。要求日本归还琉球、钓鱼台列屿是时候了。现在祇要中国政府以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基础上,要求台湾附属各岛(包括钓鱼台)和琉球应物归原主,实现孙中山维护中华民族利益和领土完整之愿望。
尾声:近日黑龙江方正县花七十万元为「日本开拓团民亡者」立碑,遭网民炮轰,并亲临砸毁。东三省沈阳是九一八日本侵华之起点,是否应为保国卫民前仆后继之 中华英雄儿女立碑 此「碑剧」是否国民历史教育有所不足?何以日本在旧金山和约后六十年后仍未能负起道德勇气为暴行之死难者立碑谢罪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