锣鼓声中,从14年艰苦抗战中取得胜利的中国人民,将昔日横行中国的日本战犯迅速尽快逮捕,可谓扬眉吐气,大快人心!

    从1945年8月到1947年5月,中国各地共逮捕日本战犯2357名,相继在北平、南京、上海、汉口、广州、太原、徐州、济南、台北、沈阳等地,设立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经过各地的紧张审判,35名战犯被执行死刑,遣返回日本者933名,引渡出国者27名,尚有在押战犯1137名,转移到司法机关者100名。

    为统一审判在华日本战犯,中国于1946年2月15日正式成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任命石美瑜为庭长,王家楣为主任检察官,任命李波、徐乃?、高硕仁、施泳等为检察官,陆起、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孙建中、龙钟煌、张体坤等为审判官,统一审判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和从全国各地法庭移交的日本战犯。

    这又是正义与邪恶的大较量。在全国人民的强烈呼声下,中国军事法庭对屠杀南京人民的刽子手谷寿夫、屠杀300多个中国人的乙级战犯田中军吉、在南京紫金山下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岩、侵华日军第23军司令官酒井垄侵华日军华南派遣军司令官田中久一等进行正义审判,并处以极刑,功不可没。

   南京审判是一部威武雄壮又曲折多变的活剧,既有叶在增等爱国法官以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伸张人类正义、严惩侵华元凶的民族正气歌,又有侵华战犯无耻狡辩的群丑曲,更有蒋介石、何应钦为发动全面内战包庇侵华战犯的卖国戏,亦不乏中国法官在复杂条件下为完成艰巨任务而斗智斗勇的动人故事。
   南京审判功过分明,但审判、枪毙了谷寿夫等罪大恶极的侵华战犯乃是主流,时光荏苒,虽过去50春秋,但重温这段历史,仍能告诉我们许多东西……▲审南京大屠杀要犯--谷寿夫南京军事法庭一开庭就碰上了硬钉子。

   南京大屠杀的首恶、日寇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谷寿夫别看身材矮胖,貌不惊人,却骄横跋扈,刁钻狡诈。

   谷寿夫1946年2月2日因战犯嫌疑在东京被驻日盟军总部逮捕,关押在巢鸭拘留所,因欠中国人民血债太多,中国点名要求引渡,于是在同年8月被引渡到中国,关押在国民党政府国防部上海战犯拘留所。

   国民党政府给谷寿夫下的断语是:“谷寿夫为侵华最重要战犯,尤为南京大屠杀之要犯,为便利侦讯起见,经提战犯处理委员会第三十八次常会决议:移本部军事法庭审判。"第一绥靖区司令部军事法庭接到命令,特派该法庭副官刘珊率特务营班长和6名士兵,将谷寿夫从上海押解到南京,关进国防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

   谷寿夫自离开东京之日,眼望波涛滚滚的大海,观看中国的青山绿水,为不能征服中国而"愤愤不平",为保住自己的性命,他冥思苦想出无理狡辩的"三部曲“:首先是矢口否认有南京大屠杀:“我在南京大街上连个死人也没有看到过,甚至连杀人的事都没有听说过,只是在战争结束后,从报纸上看到有南京大屠杀这回事。"以此掩盖罪行,企图逃脱惩罚。

   其次是面对大量事实,把罪责推个一干二净。谷寿夫以退为进狡辩说:“南京不幸事件的中心点是在城内中央部以北,下关方面的扬子江沿岸及紫金山方面,在此等地方的主力为第十六、九、十一、一百一十、十三、三等各师团及重藤支队(旅团)等兵团之行政区,与我第六师团无关。"第三是"即行调转"不在现场说。这是谷寿夫在"陈述书"中拿出的自以为最厉害的一招:“我师团于入城未几,即行调转,故无任何关系。"面对态度嚣张而又阴险狡诈的谷寿夫,原来负责承办谷寿夫案件的法官借故推脱了,南京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对选任主审法官犯了难。想来想去,想到了年轻法官叶在增,便把他请来,指着办公桌上小山似的一堆案卷说:“由远东军事法庭押来的谷寿夫,检察官已侦察完毕,起诉书过来了,我想请你协助调查整理一下好么?"叶在增马上预感到审判谷寿夫的重任可能落到自己肩上,一时有些紧张,因为这是影响巨大的国际案件,审判的是穷凶极恶的杀人魔王谷寿夫,有经验的老法官借故推脱不干,自己作为年轻法官能胜任吗?于是他对石美瑜说:“我年轻资浅,恐怕承担不了。"石美瑜鼓励他说:“在增,关键是你敢不敢为国雪耻、担此重任。现在首先把罪证理清楚,一定要做到真确、翔实,使人无懈可击。"叶在增说:“我深感责任十分重大,因为这是一起伸张人类正义、严惩国际凶恶敌人的巨大案件。对被告的犯罪事实,必须查得清清楚楚,罪证必须千真万确。"叶在增虚心向本案提起公诉的检察官陈光虞请教,因为陈光虞是南京检察处的检察长,有丰富的检察经验,已做过多方调查,掌握了大量材料,对审判谷寿夫有了大体轮廊。陈光虞便带石美瑜、叶在增等人请南京红十字会负责人和掩埋尸体的人陪同,到中华门外花神庙的万人坑实地视察,又从南京中山码头、草鞋峡、燕子矶、东岳庙、斩龙桥等地取回大量证据。

   在紧张的3个月法庭准备时间里,中国法官开庭几十次,传讯了数以千计的中外证人,拿到了侵华日军为炫耀武功自己拍摄的电影、写的日记、报刊和中外有关书籍,写出了有份量的法庭判决书,对谷寿夫可能采取的狡辩战术进行了充分分析,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审判方案。

   石美瑜对年轻的中国法官叶在增刮目相看,胳膊有力地交插在胸前,脸上荡漾着满意的笑容,充满了必将战胜日本战犯的战斗豪情。

   为发动南京市民行动魄来与谷寿夫做斗争,南京法庭1946年10月28日贴出一张惹人注目的大布告:“查本庭审理日本战犯谷寿夫一名,据供:前任柳川军第六师团长,由杭州进攻南京,于(民国)二十六年12月13日进城,所辖部队分驻中华门内外附近一带地方,至同月21日调往芜湖等语。查日军进城一周之内,为南京大屠杀最惨烈时期,该犯既身任中华门一带驻军之将领,关于该区域之犯罪事实与证据,自不能不切实调查,以明其责任。凡我军民人等在上述地带及时期内,曾遭日军烧杀奸掠及其它加害行为者,抑各被害人或遗族,或在场目睹之人,迅即详叙情形报告本庭,以资侦查,是为至要。切切,此布。"这一布告威力无穷,立刻把受害人吸引过来,南京法庭又于1947年1月19日在中华门外区公所内设立临时法庭,张贴布告,传讯证人1000多人,搜集到更多的证据。

   1946年12月31日,南京军事法庭检察官陈光虞以战犯谷寿夫破坏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正式起诉,并请科处极刑,以维护世界正义。

   南京人民久已盼望的一天终于来到了!

   1947年2月6日,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黄浦路口的励志社(现在的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大礼堂,对南京大屠杀首犯、侵华日军第六师团长谷寿夫开庭公审。

   法庭布置得庄严肃穆:审判席设在令人注目的礼堂讲台上,以布覆盖着长桌,庭长石美瑜端坐审判席中央,法官叶在增、葛召荣、李元庆、宋书同和检察官陈光虞、书记官张体坤、指定辩护律师梅祖芳和张仁德等分坐石美瑜两侧,一个个精明强干,威风凛凛。

   审判席的正中下面为翻译席,翻译席的前面为被告席,其余是律师和证人席,楼上楼下都是观审席。

   令人注目的是在审判席上,放置着许多受害人的头颅骨,都是从被害人的丛葬坟墓中挖出来的,更激欺人们对南京大屠杀首犯谷寿夫的滔天深仇。

   石美瑜庭长庄重地宣布公审开始,他威严地一声"带被告谷寿夫出庭"令下,谷寿夫被两名法警押上被告席。人们一起把愤怒的目光射向被告席,只见谷寿夫身材矮胖,穿着黄色短呢军服,蓄着东洋小胡子,是个典型的日本武士道军人模样,但在楼上楼下听众的一片愤怒谴责声中,漠然麻木的脸吓得像死人一样灰白。

    首先由公诉人陈光虞严正地宣读起诉书:“被告谷寿夫,66岁,日本东京都中野区人,陆军中将师团长,曾先后在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及陆军大学毕业,为日本侵略运动中之激进军人。一生充任军职。……"起诉书控诉谷寿夫1928年任第三师团长期间入侵山东济南等地,参与制造济南惨案:1937年率第六师团入侵华北,沿途纵部任意抢劫居民陈嗣哲家中衣服古玩28箱及红木家具,强迫中国妇女做肉体的慰劳,旋即直扑南京参加大屠杀,被害者几十万人。

    谷寿夫似木桩一般站在被告席上听完起诉书,好像若无其事,当法庭宣布指定梅祖芳、张仁德两个律师为他辩护时,他傲慢无理地拒绝说:“我比律师先生更了解事实。"法官叶在增威严地质问说:“被告谷寿夫,你对检察官指控你在南京大肆屠杀无辜百姓的犯罪事实,还有什么话说?"谷寿夫按他的预定计划滔滔不绝地讲他的侵华经历说:“1937年8月1日,我从熊本上船,经过朝鲜到华北。以后由大沽口登船,在杭州湾登陆,参加南京作战,后到芜湖,1938年1月9日离开中国芜湖,不久到大阪做防卫司令官。"法官要谷寿夫交代在南京大屠杀的罪行,谷寿夫把早已准备好的开脱之词抛了出来:“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奉天皇之命向中国作战,交战双方都要死人,我深表遗憾。"叶在增法官见谷寿夫寥寥数语将他的罪责推得干干净净,不由怒火中烧,霍然站起高声宣布:“请受害人提供证据!"中国法官一声宣布,证人席前立刻排起了受害者的长队,一个个怒火满腔,争先恐后上台做证。

    白增荣、梁廷芳两人首先登上证人台,指着谷寿夫的鼻子揭露,在1937年12月16日下午6时,麇集在南京华侨招待所的5000余难民,被谷寿夫的部队押往中山码头,疯狂地用机枪扫射,然后把尸体弃往江中,白增荣、梁廷芳两人中弹受伤,也被日本兵投往长江,与尸体一同飘流,得以幸免。

    南京市民姚加隆接着登台控诉说,12月14日他带领全家在中华门斩龙桥避难,被谷寿夫的部队发现,他的妻子被轮奸杀害,8岁的幼儿、3岁的幼女因在一旁哀求,被丧尽天良的谷寿夫部属用枪尖挑入火中,活活烧死。
    一个个受害百姓陆续出庭做证,控诉谷寿夫部属杀人强奸的暴行,都恨不得把谷寿夫撕成碎片,跺成肉泥,多亏法警竭力阻拦,才暂时保住了谷寿夫的性命。

    谷寿夫见此阵势真有点胆战心惊,但仍把粗短的脖子一梗矢口否认道:“我部是有文化有教养的军人。两军对垒造成的伤亡不可避免。至于百姓伤亡,可能是别的部队的士兵干的。"中国法官叶在增见这个凶恶的战犯气焰仍如此嚣张,便决定拿出他的有力武器:“请《陷都血泪录》的作者郭岐营长出庭作证!"郭岐原是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的辎重营中校营长,南京沦陷时没有来得及逃出,在铁蹄下的南京停留3个月,根据他亲眼目睹的事实,写了一本《陷都血泪录》,成了审判谷寿夫的有力证词。

    先由检察官宣读《陷都血泪录》,历时一小时才读完了重要章节,励志社楼上楼下的听众被激怒了,在法庭外面收听实况广播的人们,发出阵阵震天的怒吼声:“用不着再审判了,快把谷寿夫拖下去五马分尸,为死难军民报仇!"法庭内外,有的嚎啕大哭,有的掩面悲泣,有的冲上去要活扒谷寿夫的皮,吃谷寿夫的肉,幸亏有大批法警竭力劝阻,才没有当场要了谷寿夫的命。

    审判长石美瑜被这种场面激动得热泪滚滚,他先介绍证人郭岐的生气,然后请郭岐出庭作证。郭岐怀着中国人的浩然正气与谷寿夫展开短兵相接的战争,他以标准的军人姿态屹立麦克风前,怀着悲愤的心情作证说:“谷寿夫率军侵占我国首都南京,他们的暴行史无前例,罄竹难书,本人提供的证词,不仅是亲眼目睹,而且事实可考。"然后,郭岐突然向谷寿夫发起猛攻:“请问,攻陷南京时,谷寿夫君的部队驻在何处?"谷寿夫在突如起来质问下应声而答:“我部驻在中华门。“郭岐见谷寿夫果然中计,就声若洪钟追击:“对了,我的《陷都血泪录》列举的惨案事实,都发生在中华门一带,正是你部残酷屠杀中国百姓的铁证!"谷寿夫的阵脚一下被打乱了,慌乱间以悲天悯人的口吻不得不承认铁的血腥事实:“恭聆郭先生所述供词,确实太残忍了。……"谷寿夫决不认输,话锋一转又狡辩说:“不过,我部进驻中华门时,该地居民已迁徙一空,早已没有屠杀对象。我曾一再教育部队严守纪律,不乱杀一人。……"谷寿夫"不乱杀一人"的狡辩激怒了法庭人员和旁听者,立时像火山爆发一般响起震耳欲聋的谴责声。石美瑜庭长怒不可遏,拍案而起厉声下令:“把中华门外外万人坑内被害者的颅骨搬上来!"刹时间,只见一颗颗颅骨被搬到审判席上,由中国参加挖掘被害人尸骨的法医潘英才说明红十字会当时所埋尸骨及中华门外被谷寿夫部队屠杀的无数平民,大部分有被日军枪杀及被铁器打死的伤痕,从颅骨底部的切痕完全可以看得明明白白:全都是用刀砍下来的!

    接着,当时的红十字会副会长许传音出庭作证,叙述他亲眼见日军到处烧杀抢劫奸淫妇女的罪行,证明当时红十字会曾掩埋被害人尸体4万余具。

    谷寿夫面对此情此景,一时呆若木鸡,中国法官气愤地质问谷寿夫是否认罪,这个大屠杀的元凶仍说不知道这些情况。

    白发苍苍的美籍金陵大学教授史密斯怀着一个知识分子的正义感走上证人席,怒不可遏地作证说:“南京安全区成立时,本人即为该区委员会之秘书。日本军队进城后,安全区之人民曾受非常之虐待,本人不得不向日本大使馆抗议。日本人曾要求以事实证明,乃开始做报告,并将每件事实附诸抗议书中。"金陵大学教授贝德士出庭作证说:“自1937年12月13日日本军队进入南京后,在广大范围内放火、抢劫、杀人、强奸平民,枪杀被认为是中国军人的非武装人民,情势万分严重,达三星期至七星期之久。前三星期内,尤其是前七天至十天内,对损害生命所犯之罪恶无可指数。本人曾亲见日本枪毙中国旗民,满城各街尽是死尸。“谷寿夫对四周深深鞠躬,装出十分沉痛的样子说:“恭聆诸位先生的证词,那些事实的确是太残忍了。不过,凡此种种我并不知情,我也没有下达过残害中国人的命令。"谷寿夫的狡辩又激起惊天动地的斥骂声,中国审判官又传英国《曼彻斯特卫报》记者田伯烈出庭作证,用他所著《现代史上破天荒的残暴记录》里的铁的事实,揭露谷寿夫部队犯下的滔天罪行。接着,美国《纽约时报》驻南京特派记者出庭宣读《南京大屠杀的目睹记》。对此,谷寿夫仍推说全然不知。

    为制服谷寿夫,石庭长命令拉开银幕,先放映日军拍摄的新街口屠杀现场的纪录片,再放映美国驻华使馆新闻处拍摄的谷寿夫部队在中华门附近的暴行影片,当看到自己在屠杀现场指挥的镜头时,他一时瞠目结舌,如五雷轰顶,旋即又镇定下来,要求传证日本军官小笠原清出庭作证,石美瑜表示同意。

   小笠原清登上证人席,说自己原是日本陆军大学学生,未参加进攻南京作战,但一直在研究南京战役,据他研究的结果,认为当时雨花台是中日双方激战的地方,中华门一带早就没有了居民,故无屠杀对象,因而断言谷寿夫部队没有暴力行动。

    检察官陈光虞驳斥小笠原清的辩护之词说,谷寿夫部队会攻南京之时,证人小笠原清尚在日本求学,徒以臆测漫谓被告部队在南京并无暴行,这种脱离史实的唯心主义研究,必然得出违反事实的结论,自属无可采信。
    在几千听众的一片责骂声中,小笠原清灰溜溜走下证人席。谷寿夫并不死心,又提出传第六师参谋团长下野一霍等3人出庭为他作证。

   1947年2月25日再次开庭时,庭长石美瑜当庭通知谷寿夫:“被告谷寿夫声请传会攻南京之将领柳川军参谋长田边盛武、第六师团参谋长下野一霍、坂井德太郎出庭作证。本庭查田边盛武三人既参与会攻南京之战,他们对于南京大屠杀案均有共犯嫌疑。本庭正拟引渡办法,并无作证价值。应依刑事诉讼法第279条将被告之声请驳回。"2月28日,谷寿夫再次向法庭提出要求传讯田边盛武等人,以"明确事件的真相"。南京法庭再次予以拒绝:“田边盛武等人均系参与会攻南京之高级军官及参谋长官,对于实施有计划之南京大屠杀事件,本有共犯嫌疑,纵使该嫌疑犯等到庭为被告所预期之陈述,亦不外瞻徇袒庇,自难据为被告有利之判决。兹被告犹斤斤请传该嫌疑犯等到庭作证,无非借端希图延宕。"1947年3月10日,南京法庭对谷寿夫进行最后一次公审,谷寿夫黔驴技穷,硬说南京法庭对他提出的证据都是假的,中国公诉人指出,对南京法庭提出的铁证,谷寿夫竟以空言抹煞,妄指为伪造,可谓毫无理由。综上各点抗辩,均属狡展图卸,殊无可采。

    谷寿夫又臭又硬,蛮横地为自己辩解,反复叫嚷:“我并没有下达过肆虐于华人的命令。"证人郭岐怒发冲冠登台质问:“谷寿夫,我请问你,在日军攻陷南京以后,你是否曾经下达过命令,解散军纪三天?"谷寿夫遭此致命一击,被击中要害,瞠目结舌,无言以对,重重地低下了头。整个法庭鸦雀无声,都将愤怒的目光射向谷寿夫。

    这时,南京法庭庭长石美瑜徐徐站起,威严地逼视着谷寿夫,以铿锵有力的声调,开始宣读《战犯谷寿夫判决正本》,根据《海牙陆战规例》、《战争罪犯审判条例》,作出庄严判决:“谷寿夫在作战期间,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整个法庭立刻欢声雷动,几乎所有的人全都霍然起立,纵情欢呼,泪水横流,感激为中国人民和人类和平伸张正义的法官们,只有谷寿夫一人低下了头,俄顷又强作镇静,向审判席上鞠躬致意,法庭听众眼见南京大屠杀的元凶俯首认罪,真是人心大快,扬眉吐气。

    1947年3月18日,南京军事法庭将对谷寿夫的判决书和他的"申请书”一并备文呈述国民政府主席及参谋总长审批。

    4月25日,南京军事法庭接到国民党政府防字第1053号卯有代电批复:“查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既据讯明确,原判依法从重处以死刑,尚无不当,应予照准。至被告声请复审之理由,核于陆海空军审判法第四十五之规定不合,应予驳回,希即遵照执行。“1947年4月26日中午,谷寿夫被从南京国防部军法看守所提出来,押往雨花台刑场,沿途10多万民众观看,无不拍手称快。

    法警将谷寿夫押到雨花台刑场,法官高声点名,验明正身,检察官宣读行刑执行令,按行刑习惯做法询问:“你还可以做最后陈述。"谷寿夫叹口气,想了想缓缓抬起戴镣铐的双手,吃力地从口袋里掏出事先缝好的一个白绸小口袋,递给检察官,低声请求说:“袋里面装有我的头发、指甲和一首诗,请先生转寄东京都中野区富士町53号我的家属,让我的身体发肤回归故土。"中国检察官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接受了谷寿夫的小口袋和请求,然后递给他一管毛笔,让他在法庭笔录上签字。

    谷寿夫顿觉这管毛笔有千钧之重,不由想起他当年率领日本侵略军进行南京大屠杀犯下的滔天大罪;想起被押到南京后他给石美瑜庭长呈送过"恳愿书",要求对他"宽延公审",又向南京军事法庭呈送"申辩书",百般为自己的罪行辩解,又向国民政府国防部长白崇禧、参谋总长陈诚上书,请求"赐阅"他的"申辩书";想起在从山东中路到中华门、雨花台的刑场途中,道路两旁人山人海,观者如潮,几乎阻断了道路,如果没有数以千计的中国军警做疏导阻挡,他恐怕到不了刑场就会被愤怒的南京市民撕得粉碎。

    谷寿夫想到这里,知道大势已去,必死无疑,就用颤抖的手握着那管给他送终的毛笔,无可奈何地在法庭笔录上签了字。

     南京法庭庭长石美瑜见谷寿夫已在笔录上签字,有关手续均已完备,就威严地下达了行刑命令。两个宪兵冲上前来,将已带戴镣铐手的谷寿夫五花大绑,在背后插上一块木质斩标,上写"战犯谷寿夫"。

    雨花台周围的山七上,挤满了成千上万群众,挤在最前面的是被害人的家属和亲友,欢欣鼓舞,欢声雷动,都来观看屠杀南京人民的罪魁祸首谷寿夫应得的可耻下常临到行刑处,谷寿夫腿软脸白已不能举步,被法警拖着进入刑场,宪兵大喝跪下,谷寿夫吓得跪倒在地,宪兵怀着深仇大恨一枪击中后脑,已被吓瘫的谷寿夫应声倒地,终于在他屠杀南京人民的地方结束了他罪恶的生命,遭受大屠杀的南京人民终于报仇雪恨。

    整个南京城沸腾了,到处都在观看南京军事法庭张贴的大快人心的布告:“查战犯谷寿夫。……判处死刑。转奉国民政府主席本年4月25日防吕甚字第8375号卯有电核准执行,各在案。遵于本月26日上午10时由本庭检察官将该犯谷寿夫壹名提案,验明正身,押赴雨花台刑场,依法执行死刑。除呈报外,合亟布告周知。此布。"

   ▲杀人狂--酒井隆!

   原侵华日军第二十三军司令官酒井隆是被中国军事法庭处以死刑的第二个高级将领。

   酒井隆生于1887年,曾任日本驻中国公使馆副武官,驻济南武官、参谋本部作战部中国课课长、驻天津日军参谋长、参谋本部部附第14师团第28旅团长、张家口特务机关长、第23军司令官。日本投降后,酒井隆因战犯嫌疑被中国政府扣留。

   1946年5月30日,南京军事法庭开始对酒井隆进行公开审判。酒井隆一开始就说他不像谷寿夫那样纵使部属杀害十几万中国人,他一直对中国"友好"。中国公诉人马上指出他在中国作恶的时间长,范围广。

   公诉人首先指控酒井隆早年参与制造济南惨案的罪行。

   1928年4月,北伐军进驻济南,当时任日本驻济南武官的酒井隆向日本陆军参谋总长铃木庄六发电,认为山东局势混乱,北伐军有可能退却,济南与青岛、天津的联系被切断,济南即将陷入孤立,日本出兵的时机已到,应以保护日侨为借口,要求日本政府第二次出兵山东。日本内阁会议根据酒井隆的请求,通过了日本第二次出兵山东的决定。4月25日,日军第六师团5000余人入侵青岛,酒井隆擅自要求第六师团长福田彦助率军进入济南,与蒋介石率领的北伐军形成对峙局面。

    酒井隆通过日本浪人佃信夫获悉蒋介石请佃信夫与日军交涉,允以中国负担日方军费为条件,要侵略济南的日军撤回青岛,酒井隆便和福田师团长决定进攻中国军队。

    为欺骗蒋介石,福田彦助派酒井隆等3人5月3日早上8时拜会蒋介石,诡称中国军队进入济南,"军纪风纪都很好,很守秩序",日军今天就要撤离济南,特来辞行。

    酒井隆见蒋介石信以为真,回去后就下令日军向中国军队发起进攻。

    酒井隆鉴于日本侵略济南兵力不足,5月3日给陆军省和参谋本部拍发电报称,第六师团正在进行紧急部署,冲突事件正在交涉之中,请求日本政府"采取断然措施",快快增兵。5月4日,13名走私鸦片的日侨被依法处决,酒井隆向日本陆军省上报情况时竟说,"济南有300多名日本侨民遭杀害",陆军省发布新闻时又将被杀日侨人数扩大了23倍。连日本外务省也认为酒井隆的报告不正确,反对接受酒井隆和福田彦助的增兵要求。

    酒井隆蓄意挑起冲突,在法庭上却百般抵赖,中国公诉人在法庭上拿出一本日本历史文献记载当庭宣读:“(济南惨案)一说系由酒井武官密令特务机关之一员,在中日两军之间向双方射击而引起。"酒井隆蓄意挑起济南惨案,导致中国军民死亡6123人,伤1700多人,财产损失达2957万元。酒井隆的罪行引起法庭听众的强烈愤慨,呼喊口号要求严惩不贷!

    接着,中国公诉人指控酒井隆1935年逼其中国签订《何梅协定》侵略华北。

    原来,1935年5月,在天津主办亲日报纸的胡思溥、白逾醒相继被杀;在热河南部进行抗日活动的孙永勤部队在关东军追击下退入遵化县。日本天津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和日本驻北平公使馆副武官高桥坦密商,向日本参谋本部次长杉山元发电,借这两件事大做文章,要把东北军和国民党在华北的势力逐出华北。

   得到日本参谋本部批准,酒井隆和高桥坦1935年5月29日会见北平军分会代理主席何应钦,声称胡思溥、白逾醒被杀和孙永勤部队进入遵化停战区活动,是中国方面扰乱日本的行动,要求中国军队撤出华北,"日军不仅有必要再次越过长城一线,而且实际上北平、天津两地,也有必要包括在停战地区之内"。

   6月8日,酒井隆在天津召开驻天津日军、关东军及日本驻山海关、上海、北平等武官参加的会议,决定"以武力为后盾,采取强硬态度"。6月9日,酒井隆和高桥坦再次会见何应钦,要求撤换驻守河北的第51军军长河北省主席于学忠、撤换天津市长张廷谔、罢免在天津的宪兵第三团长蒋孝先,等等。

   为压何应钦让步,酒井隆亲自起草了《何梅协定》备忘录,逼应何钦签字,备忘录如下:“迳启者:6月9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各项均承诺之,并自主的期其遂行。特此通知。

   此致,梅津司令官阁下。何应钦民国24年7月6日。"何应钦呈请蒋介石批准,签署了《何梅协定》,使酒井隆提出的侵略华北的要求全部得到实现,酒井隆因功被提升为参谋本部部附第28旅团旅团长,"七七事变"后率军入侵中国,在河北、山西、河南烧杀抢掠,无所不为。

   夺取内蒙,使内蒙成为第二个"满州国",是日本侵略华北的重要步骤。为此,酒井隆1938年6月,被任命为张家口特务机关长,当即赶往张家口组织伪政府。1939年3月,酒井隆被日本内阁中的专门处理中国问题的"兴亚院"任命为蒙疆联络部长官,将其晋升为陆军中将,1940年3月改任侵华日军驻蒙军军附。

   酒井隆大量收集网罗内蒙、察哈尔、北平、绥远、山西等地的汉奸,拼凑了“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以云王为主席,德王为副主席,李守信为蒙古军总司令。酒井隆指挥伪蒙军队向国民党军队进攻,他为伪蒙军打气说:“假若察蒙军队打了败仗,我就说服天津驻屯军田代司令官,调日本皇军参战,如若食言,叫我将来被支那军事法庭枪毙!"酒井隆鼓动伪察蒙军在红格尔图、百灵庙等地与中国部队作战,被汤恩伯部队打得落花流水。

   酒井隆一面派侵华日军向绥远增兵,一面成立"北支那开发株式会社"、"蒙疆电业株式会社"、"蒙疆电器通信设备株式会社"、"国际运输公司"、"东亚烟草公司”、"蒙疆造纸公司"、"蒙疆不动产株式会社"、"蒙疆兴业株式会社"等经济侵略机构,陆续强占了龙烟铁矿、大同煤矿、下花园煤矿,垄断了华北金融、烟草、电力、食盐等的开发、出售,进行殖民地剥削,用刺刀尖掠夺华北财富,用以支持日本的侵华战争。

   1940年6月,酒井隆奉调回国,任留守近卫师团师团长;1941年11月再次返回中国,任驻广州的侵华第23军司令官。

   1941年12月7日,酒井隆到广州赴任,恰在此时,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大本营在袭击珍珠港的同时,下达了攻占香港的命令,命酒井隆指挥其主力部队协同海军从陆地正面迅速攻占香港和九龙半岛。

   酒井隆在进攻香港前,先在广东大开杀戒,怂恿、放纵部下毒打孕妇,轮奸妇女,然后用刺刀挑开中国少女腹部,用少女的鲜血喂酒井隆豢养的狼犬。

   1941年12月8日凌晨4时,酒井隆作为日本进攻香港方面的最高指挥官发布进攻香港的命令。他首先命令日本航空兵消灭在香港的英国空军,夺取香港的制空权,然后令步兵占领广州沙面英租界地,再令日军第38师团从正面进攻香港。

   中国将军陈策率部协助英军抵抗酒井隆的进攻,由于英军毫无斗志,日军12月13日占领九龙半岛。酒井隆对固守香港的英军两次提出劝降,又发出最后通牒,遭英军拒绝。从12月18日夜间开始,酒井隆命日军第51师团和第66联队在日本海军第二遣华支舰队和飞机、大炮支援下,向香港发动猛攻。酒井隆命日本飞机轰炸香港启德机场,强行在香港登陆,经7天激战,香港总督场慕琦12月25日宣布投降,英军被击毙1500余人,15000余人被俘。

   1941年12月25日下午,香港总督杨慕琦在香港半岛酒店向酒井隆献上降书。12月26日上午,酒井隆骑着高头大马在皇后大道举行入城式。在日本任命的香港"总督"矶谷廉介抵港赴任前,酒井隆作为"代理总督",对香港进行了两个月血腥大屠杀。

   为报复香港的中国人和英军对日军的抵抗,酒井隆命令日军官兵以搜捕反日分子为名,疯狂地进行大屠杀:凡是日本侵略者认为可疑的人,都开枪射杀;见妇女就强奸,遇财物就抢劫,很快便使香港、九龙尸体遍地,血流成河,根本不去掩埋,一任横尸通衢。

   酒井隆的部队还肆意虐杀、侮辱俘虏。公诉人宣读英国、加拿大转来的控诉材料,指控日军官兵将英国炮手麦当诺、加拿大枪手麦克等俘虏,丧心病狂地挖眼睛,割石头,凌迟致死,特别控诉书说:“倒卧(香港)红十字医院病榻疗伤之英籍病俘,悉遭刺杀或枭首,刀剑砰轰与呻吟哀号齐鸣。红十字会英籍女护士戈登等并遭轮奸。"南京法庭庭长石美瑜命公诉人宣读原香港"副总督"平野茂的证词,平原茂称:“香港居民通过日中、日俄之战以及这次香港之战的亲身体会,充分了解日本军队是极其无人道的野蛮、残忍的军队。

   占领香港初期,家家紧闭双扉,一连多天路无行人。妇女害怕被强奸,雉发改扮男装以避凶险,许多妇女为了逃避被奸辱的厄运,穿上普通老百姓的衣服,加上补绽,脸上用墨或用泥涂黑,在天明前或深夜逃过日本警备部队的警戒线,陆续潜往广东腹地或向桂林、上海逃亡。逃亡的数字很大,我记得那时有名的中国女电影明星胡蝶就是逃出香港的。"公诉人又指控酒井隆指挥日本侵略军在广州汕头附近及海南岛北部,进行"治安作战",为"警备主要交通运输线",酒井隆指挥部属疯狂地屠杀百姓,犯下滔天罪行。

   日本投降后,香港同胞强烈要求香港总督杨慕琦出面引渡酒井隆,还控诉酒井隆在九龙兽性大发,看见一对年轻夫妇在街上相偎而行,他抽出军刀在这对夫妻身上各刺一刀,又不将其杀死,眼睁睁看着这对恩爱夫妻在马路上痛苦挣扎,哀号而死,酒井隆在一旁哈哈大笑,以此取乐。

   香港总督杨慕琦和他手下的重要官员作了日本的俘虏后,都曾被酒井隆关进集中营,受尽凌辱、折磨,无不对酒井隆恨之入骨,因而一致呈请英国政府,从中国引渡酒井拢中国国民党政府接到英国的请求书,也早想逮捕他。不知道酒井藏在何处,就命军统局在北方的负责人张家铨设法逮捕酒井。

   张家铨动用军统局特务系统力量追查酒井隆下落,很快查到酒井1913年3月调任参谋本部部附,日本投降前辞去军职,到北平经商,想利用北支派遣军司令官根本博是他的老部下的关系,利用日本侵华势力在北平搜刮一笔钱再远走高飞,岂知美梦未做完就赶上日本投降,酒井隆自知欠中国人血债太多,就在根本博庇护下躲藏起来。
   张家铨先找到根本博的参谋长、日寇独立混成第二旅团旅团长渡边渡,编造理由说要从酒井隆那里搜集中国共产党的情报。酒井隆疑心疑鬼,又惹不起军统局特务,便让根本博和渡边渡陪他来见张家铨。

   张家铨见鱼儿上钩,就借口要酒井隆详细提供中国共产党的情报,把根本博和渡边渡打发走,才命人将酒井隆逮捕,立即架上汽车,派早已准备好的飞机送往南京,交国民党陆军总部监狱收监待审。

   英国得到酒井隆被捕的消息,再次通过外交途径要求引渡他到香港由英方审判,中国考虑到酒井隆固然在香港作恶多端,但他作为侵华巨魁板垣征四郎和土肥原贤二的上级长官,在中国大陆做了更多的坏事,应由南京军事法庭审判。

   英国政府要求引渡酒井隆被拒绝,又退一步要求派法官参加审判,国民党政府仍然严词拒绝,因而审判酒井乃由中国单独进行,仍由国防部审判战犯法庭负责审理,审判长仍由石美瑜担任,审判地点仍选在南京。

   1946年5月30日,南京军事法庭对战犯酒井隆开庭审判,8月20日进行第二次公审,一致认为他比谷寿夫罪恶更重,他不仅和谷寿夫一样纵兵杀人,而且亲自挥刀杀人,甚至从北伐战争起就参与制造济南惨案,中国外交交涉员蔡公时就是酒井隆带人杀害的,他在中国作恶时间之长,手段之恶劣,都超过土肥原和板垣,8月27日,正式判处酒井隆死刑。

   9月30日下午3时,中国法警将酒井隆五花大绑,背上插着"战犯酒井隆”的醒目木牌,从监狱提出,押往雨花台刑常一路之上,许多南京市民早早等在预定经过的马路两旁,争睹这个日本侵华急先锋、杀人魔王的真面目。岂知这家伙早已吓得失去知觉,像烂泥一样瘫在汽车上。

   雨花台周围的山上,早就沾满了对日本侵略者有深仇大恨的南京市民,与酒井隆有血海深仇的许多香港同胞和英国受害者,也已久候多时,都要亲眼来看这个刽子手的可耻下场!

   只见中国两名法警把早已吓得半死的酒井隆从汽车上拖下来,连架带拖拽到刑场,飞起一脚踢跪在地,射出复仇的子弹一枪毙命,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常酒井隆被正法后,英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出要求,索取酒井隆的判决副本,陈列在伦敦大英博物馆供英国人民翻阅,以慰被酒井隆和日本侵略者杀害的中英市民的冤魂,中国政府很快答应了英国的要求。

   酒井隆被处决后,南京军事法庭通知日军善后联络部,冈村宁次、今井武天提出移交酒井隆遗体的要求,被拒绝。令人费解的是9月15日,中国国民党军队方面却为酒井隆举行正式葬礼,并让侵华日军高级将领参加,又把酒井隆的遗体葬在南京雨花台墓地,引起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

   ▲掠夺狂--矶谷廉介

   侵华日军第十师团长、香港"总督"矶谷廉介是经南京军事法庭审判、处死的又一个重要日本战犯。

   中国公诉人首先控诉矶谷廉介作为日本驻华大使馆武官侵略华北的罪行。

   矶谷廉介声称他继承其岳父、前日驻华武官青木宣纯的遗志致力于开发华北。公诉人揭露青木宣纯与坂西利八郎都是日本侵华特务巨魁,苦心培养了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矶谷廉介等侵华巨头。

   公诉人控诉矶谷廉介勾结土肥原贤二等策动华北“自治"活动,叫嚷中国政府若反对华北"自治","必将触犯关东军兵力",迫使国民党政府改变华北行政体制,1935年12月18日设立了半独立性质的"冀察政务委员会",将华北危机推到极点。

   为把华北变为日本的殖民地,矶谷廉介以日本驻华使馆武官身份向《读卖新闻》记者发表谈话,吹嘘日本军部的侵略华北方针,利用汉奸进行"经济开发",促进"自治"分化华北,增加日本侵略华北兵力以显威势。

   矶谷廉介利用日本浪人挤走中国缉私队,把日本的人造丝、布匹、糖、酒精、毛制品、胶鞋等商品潮水般涌进华北,让日本浪人四出兜售,又私运白银出口,使中国经济遭受沉重打击。

   矶谷廉介命日本浪人在天津日本租界开办毒品工厂,制造吗啡、海洛英,通过中国地痞流氓销往中国各地,瓦解中国人民的抗日斗志,削弱抗日力量,矶谷廉介叫嚷要用枪炮、鸦片一举灭亡中国。

   公诉人指控矶谷廉介勾结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等特务头目炮制华北傀儡政权。

   土肥原、板垣征四郎企图让吴佩孚出来充当华北伪政权首领,遭到吴佩孚严词拒绝,土肥原和板垣向矶谷问计,矶谷廉介想出一个主意,他说:“我以前常听我岳父青木宣纯中将谈起支那政情,他特别强调,将来日本占领北平时,可以请满清遗老王士珍、江朝宗出面组织过渡政权,现在王士珍已死,仅剩江朝宗一人,何不请江朝宗出来,暂时维持秩序。"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等人都赞成矶谷廉介的意见。矶谷又说:“江朝宗脾气很倔强,若由日本人去请,恐怕不会答应,最好鼓动中国商人出面,再配上几个市民代表,恳求他出来拯救全城生灵,他就不会推辞了。"土肥原和日本北平特务机关长松井德太郎按矶谷廉介的办法行事,终于策动江朝宗投敌,1937年7月出任北平治安维持会委员长兼北平市市长,同年12月北平治安维持会并入华北中华民国伪临时政府,江朝宗改任临时政府议政委员会委员,都是矶谷廉介和土肥原在背后操纵。

   北平临时伪政府建立后,土肥原和矶谷廉介为建立长期伪政权,让板垣征四郎去请吴佩孚出山,吴佩孚根本不与日本人见面。土肥原便命矶谷廉廉介去请前北洋政府总统曹锟出山。

   矶谷廉介说:“新政权的首脑,原来就准备请曹锟和吴佩孚,吴佩孚既然不肯出山,只有去找曹锟。假若能把曹锟捧出来,吴佩孚最后还是会追随他的老师的。

   矶谷廉介利用他岳父青木宣纯与曹锟的老关系,到天津去见曹锟,甜言蜜语拉拢说:“这次的日中战争完全出自偶然,敝方事先绝无计划,所以打到什么地方为止,要看大局的发展。至于平津的善后及整个华北的局势,应该怎么收拾,敝国当局很想听听总统的意见,所以特派晚辈来请示。"曹锟在民族大义面前保全晚节,严词拒绝了日本军方要他出山的请求。矶价无奈,只得让王克敏就任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长和新民会会长。

   1942年2月20日,日本的香港占领地总督部正式在香港建立,矶谷廉介因侵略华北有"功",被任命为香港"总督"。

   矶谷廉介走马上任时,日本首相东条英机通过香港副总督平野茂向矶谷廉介下达三点指示称:一、香港是英国囤有大量物资的地方,但是英国人巧妙地收藏起来了,日军必须对这些物资进行彻底搜查,并立即运回日本;二、对于敌军不可宽容,不可给予良好食物,只能维持他们不死的待遇;三、对于收容集中营的外侨,不得让他们夫妇同居,应各别禁闭。"矶谷廉介把他的总督府设在香港原汇丰银行15楼,在大厦前悬挂着香港占领地总督部的招牌,还贴出矶谷廉介署名的一张布告:“香港乃日本的占领地,尔等香港居民须绝对服从总督,若有违反,定予严惩不贷。"矶谷廉介命令日本的香港副总督平野茂制定了血腥屠杀香港人民的法令,可以随心所欲地给香港居民扣上对敌提供情报的罪名,将无辜居民逮捕、拷打,把他们打成残废,甚至打死了事,或者以莫须有的罪名,将香港居民打个借口当作"地下工作者"送上军法会议处死。矶谷廉介纵使部下对中国人民施加的非人道的暴行层出不穷。日军攻占香港后很长时间内尸骸遍地,以后也经常屠杀无辜,使整个香港陷入极度恐怖之中。

   矶谷廉介特别制定了《军法会议法令》,这是最惨无人道的杀人法令,只要认为任何香港居民"有阻碍军政法律实施的行为,有通敌或不稳的嫌疑或行为",就严刑拷打,草菅人命。

   为破坏香港经济,矶谷廉介下令制定进出香港规定,人员要经过3星期调查、商贩要办一个星期的手续,就使进入香港的人和货物大量减少,又制定通货法令,规定日本军票1元兑换港币8元,一夜之间就将香港人的财产夺去四分之三,把香港居民推入饥饿的边缘。

   矶谷廉介下令,“凡在山林中砍折树枝者一律枪杀",凡在黄昏后灯光外泄者,都要受严厉处分。为此,夺去了许多香港人的性命。

   为提高日本侵略军士气,满足他手下士兵的性欲,矶谷廉介下令在香港傍海的湾仔一带建妓院,出动宪兵端着刺刀逼居民马上搬走。许多人来不及携带财物就拖儿带女被赶出家门,然后用铁马封锁街道,修设了500家军队妓院,供日本官兵玩乐。矶谷廉介则挥霍200万日元巨资修建豪华的香港总督官邸,把日本著名艺妓小松从东京接来玩弄,还把香港酒馆的女掌柜和她的妹妹召进总督府供他侮辱。

   为修建香港神社,矶谷廉介派日本士兵赶走2000户居民,拆毁400间房屋,向香港市民搜刮200万日元,逼得无数香港居民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矶谷廉介疯狂地推行香港疏散政策,出动日本侵略军"围捕疏散者",强行使香港人口从150万减少到70万人。他派出日本士兵开着军用卡车乱闯,见人就用枪逼着拉上汽车运走,并在临时修起的收容棚寮里,凑够2000人就装一机动帆船,运往中国大陆或东南亚,途中因风暴被风浪打翻惨死者不计其数。日本官兵借此公然白昼在大庭广众前强奸妇女,无恶不作。

   矶谷廉介还命他的副总督制定仓库法,接受了英国多年来为在亚洲进行贸易修筑的巨大仓库,掠夺走英国从澳大利亚、中国和东南亚运来的大量商品、物资、器材,香港财务部长中村惊喜地向他报告说:“香港仓库区长达两公里,比东京--横滨间的仓库量还多5倍,物资数量多得惊人,非两年半时间不能整理清楚。“矶谷还将香港许多人的私有财产当作"敌产"任意没收,对前来要求发还个人财产的人都以"阻碍香港军政的执行",格杀勿论。

   矶谷廉介把从香港仓库中没收的大量鸦片,运到汇丰银行一楼亲自监管,然后秘密运往中国大陆出售,将其称为"用中国人愚化中国人的鸦片政策,既可麻痹中国人的抗日斗志,又能赚取大量金钱,再用于扩大侵华战争。

   由于矶谷廉介在中国大肆屠杀无辜百姓,罪行累累,中国军事法庭判处他死刑,验明正身后拉到刑场枪决,为受害的中国人民报仇雪恨,无不拍手称快。

   ▲处决刽子手--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

   南京军事法庭又对在南京进行"杀人比赛"的暴徒向井敏明、野田毅和一手屠杀我南京同胞300余名的刽子手田中军吉等3名战犯,进行审判并处决,奏响了中国庄严审判、处置日本战犯的又一曲正气歌。

   战犯向井敏明是日本山口县人,日本高等商业学校毕业,20岁时任中岛师团(16师团)片桐部队富山大队副官。野田毅比他小一岁,1937年6月毕业于陆军士官学校,任富山大队炮兵小队长。

   1937年9月,向井敏明、野田毅随中岛部队入侵天津、大沽,11月入侵白卯口,12月入侵南京,都是大屠杀的刽子手。

   1947年5月8日,"中国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对日军在南京进行杀人比赛的战犯要先行引渡审理。5月20日,中国外交部要求中国驻日代表团向驻日盟军总部接洽,请求引渡战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即野田岩。

   经中国驻日代表交涉,向井敏明、野田毅分别于9月2日、8月20日在东京被驻日盟军派国际宪兵逮捕归案,交给中国驻日代表团。中国驻日代表团旋即派中国宪兵上尉骆炳钟押解这两名战犯,干1947年10月25日乘和顺轮抵达上海,关入上海战犯拘留所。

   1947年11月6日,国民政府国防部上海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向井敏明、野田毅进行侦讯,两个战犯矢口抵赖。上海法庭正研究新的审判方案时,接到南京来电,即将这两个郐子手从上海押到南京,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

   南京军事法庭法官龙钟煜等人立即对向井敏明、野田毅进行侦讯。两人供认同在侵华日军第十六师团任职,1937年12月中旬侵入南京市郊麒麟门,翌年1月8日左右离开江苏省,参加侵略华北的作战。

   这两个刽子手中失去杀人的武士刀,自然就失去了当年挥舞军刀进行大屠杀时的法西斯军威。35岁的野田岩个子虽小,但却狡诈异常,为逃避罪责,早就想好了狡辩之词,此时抢先为自己开脱罪责说:“日本随军记者浅海和我开玩笑说,'已将你在南京杀了100多人的消息寄回日本,可以请奖',我当时就告诉他这个玩笑开不得。"比野田毅大一岁的向井敏明更否认自己的罪行,一口咬定根本就没有进行过杀人比赛。

   年轻法官龙钟煜感到这个案子很棘手。庭长石美瑜递过一张报纸,龙钟煜接过一看,见是一张日文报纸《东京日日新闻》,以醒目的位置刊登了这样一幅照片:两个高矮不同的日本军官一人举着一把日本武士刀,狰狞狂笑,标题是《超纪录的百人斩》,照片左侧有几行引人注目的注释:“百人斩竞争之两将校",津津有味地报道:向井少尉与野田少尉举行杀人的友谊比赛,谁先杀死100个中国人,谁就算赢得了锦标。在他俩碰头的时候,向井已杀了106人,野田已杀了105人,两人拿着砍缺了口的军刀相对狂笑。他俩虽都超过了100人的记录,但无法断定谁是先杀够了100人的胜利者,两人同意不以百人为标准,而以150人为标准。

   中国法官龙钟煜再看这张日文报纸是1937年12月的《东京日日新闻》,照七上挥舞屠刀的两个日本军官正是向井敏明、野田毅,而写此报道的日本记者正是浅海,惊喜地问这张报纸是从哪里搞到的?真不易呀!

   石美瑜庭长说:“是中国驻口军事代表团和参加东京法庭的中国检察官,遍翻日本报纸找到的--怎么样,对审判这两个日本战犯有信心了吗?"龙钟煜脸上显出兴奋的笑容,一个新的侦讯方案迅速形成:“就从浅海着手……"1947年11月15日,南京军事法庭再次侦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两人仍异口同声否认有杀人比赛,龙钟煜不慌不忙问道:“你们认识日本随军记者浅海吗?"矮个子野田毅马上回答:“浅海是认识的。"高个子向井敏明也再次招供认识浅海。

   龙钟煜将大手一挥:“把战犯带走--认识浅海就好办了!"1947年12月4日,南京军事法庭正式对向井敏明、野田毅起诉,起诉书称:“七?七事变后,被告等随军来华,民国二十六年12月5日,于我江苏句荣县入城时,向井杀我国人89名,野田杀78名。同年12月11日,南京攻城战,该被告等复作杀150人之比赛于紫金山麓,向井杀106名,野田毅杀105名。胜利后,经东京盟军总司令部逮捕。……“右列事实,业经敌随军特派员浅海光本及浅海铃木等,先后将目睹情况电达东京各报纸连篇登载,万口争传,誉为勇壮,并经远东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办事处检获之东京日日新闻可资考查核对,该报所登载被告等之相片,亦属相符,证据确凿,自难任其空言狡展,免除刑责。核其所为,实不无构成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一款之罪之重大嫌疑。查该被告等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依法皆为正犯。又其以同意思连续而为同一行为,应从一重处断。"1947年12月18日,国防部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励志社(今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对战犯野田毅、向井敏明进行公审。

   公开审判那天,励志社大礼堂布置一新,庭长石美瑜偕法官、检察官、书记官端坐审判席上,整个法庭内外座无虚席,人群仍像潮水般涌来,法庭又在庭外安装广播器材,以满足南京人民迫切要求观审日本刽子手的愿望。

   在被告席上,向井敏明、野田毅竭力否认有杀人比赛之举。龙钟煜愤怒地出示浅海光本等人在《东京日日新闻》上的报道和照片,野田岩两个硬不认帐,龙钟煜又出示1937年12月英文《日本公告报》的文章,文章指出:“向井敏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举行杀人友谊比赛,看谁能在完全占领南京之前,首先杀死100名中国人。现在他们的比赛要接近尾声。朝日新闻从前线发回的报道说,星期日,他们的比赛成绩如上:向井敏明少尉杀死89人,野田毅少尉杀死78人,目前胜负难以分清,比赛还在继续。"石美瑜庭长不给战犯喘息之机,又指示法官龙钟煜出示1937年12月《大美晚报》的文章有力控诉说:“(1937年)12月10日中午,两个日本军官各执已成缺口之刀,会聚一起。野田说:'我已杀105人,你杀了多少?'向井说:'我都已经杀106人了。'两人相视哈哈大笑,向井多杀了一个人,但无法确定谁先杀到100人。两个相约将比赛目标发展到150人。从昨日开始,他们已向杀150人的目标努力。"龙钟煜谴责两个战犯的杀人比赛受到日本军部的大力宣传,日本各地吹捧杀人精神的信件雪片般飞到中岛部队,许多日本青年受到蛊惑,挥舞起日本武士刀到中国进行丧心病狂的大屠杀。

   公诉人又出示英国记者田伯烈所著《日军暴行事实》,有力地做出结论:综上参互以观,则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系南京大屠案之共犯,实属毫无疑义。

   被告向井敏明情知无可讳饬,掠着他那一撮浓密的八字胡子细思活命之计,他突然双眼一亮,硬着头皮竟然说:“《东京日日新闻》系虚伪登载,记者浅海专为我颂扬武力,以博日本女界之羡慕,希望能早日获得佳偶,因此毫不足信。"短个子野田岩暗暗对向井敏明的主意称奇叫绝,赶紧顺着杆子爬了上来:“对,我那时个单身汉,为了回国后好找老婆,所以找记者浅海虚构了这条消息。没想到这虚构的消息竟然传遍日本,传遍世界,今天反倒成了要我们命的证据,真是天大的冤枉,真后悔死了!"公诉人据理驳斥说:“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日本当局对于军事新闻之统制检查本极注重,而《东京日日新闻》系日本重要媒体,如果该被告等并无此杀人竞赛之事实,绝无故为虚构以巨大平幅专为该两个被告等宣传之理。况该项新闻之登载,既经本庭引用上开各项确凿证据予以证实,即非通常传闻者可比,自得据为判决之基矗至谓以杀人为竞赛之凶残兽行,可作征婚广告,以博女性欢心,更为现代人类史上所未前闻。其抗辩各节,均属无可采龋"野田岩被驳得哑口无言,又要求调查事实证据。庭长石美瑜当即宣布:“本案被告等声请调查证据,延期审理一节,经法庭评议后,认为无再进行调查证据之必要,当庭裁定驳回。"1947年12月18日下午,南京军事审判法庭庭长石美瑜庄重地宣读对向井敏明、野田岩两个杀人魔王的判决书:“按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例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认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穷凶极恶,蛮悍无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纲而维正义。"石美瑜庭长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华民族庄重宣告,将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向井敏明、野田岩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这时,整个法庭沸腾起来,有的鼓掌,有的欢呼,有的受害家属为自己的血海深仇终于伸冤雪耻,激动得失声痛哭:“苍天有眼,杀人魔王,你们也有今天哪!“被告席上,整整10年前肩膀并着肩膀,军刀挨着军刀的两个杀人魔王,现在又肩并肩低下了头。……与此同时,另一杀害300个中国人的杀人狂田中军吉也受到严正审判。

   战犯田中军吉1905年生于日本东京,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后进入谷寿夫的第六师团任大尉中队长。

   日本投降后,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官在搜集审判日本战犯的材料时,发现了曾屠杀300个中国人的杀人狂田中军吉,便于1947年4月25日以中国驻日代表团的名义致电南京中国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希望将此人列为战犯,函请驻日盟军总部迅速将其逮捕,以便引渡来华受审。

   中国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迅速将此问题请示国防部审判战争罪犯军事法庭,5月4日得到批准:“查南京大屠杀案共犯松井石根等17名,前经本庭列单提请钧会(中国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核列战犯名单并引渡审理在案。现应将杀人凶犯田中军吉列入战犯名单,并案办理。"经中国外交部与驻日盟军总部联系,田中军吉被美国宪兵缉捕归案,引渡给中国驻日代表团,被用"建国号"飞机于1947年5月18日押抵上海战犯管理所收容,旋即转押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

   5月29日上午,南京军事法庭检察官李?对田中军吉进行初次讯问。李?质问说:“查被告田中军吉作为谷寿夫师团的中队长,共屠杀中国军民300余人。“42岁的田中军吉急忙矢口否认:“这不是事实,我没有在南京杀人。"李?拿出田中军吉挥舞军刀砍中国人脑袋的照片,辛辣地讽刺说:“东京报纸上印着你的照片,说你作战很勇敢埃你否认这张照片吗?"田中军吉把大脑袋摇得拨郎鼓一般,舞动三寸不烂之舌辩解说:“照七上的人似乎很像我本人,不过并不是我。……“中国检察官又出示日本的《皇兵》一书,书中印有田中军吉屠杀中国300余人的"助广"军刀,其中还有署名田中军吉的文章。在事实面前,他供认"我曾投稿于是《皇兵》一书",但诡称"我只在战场上杀过人"。

   1947年9月20日,南京军事法庭决定对田中军吉提起公诉。理由是田中军吉1937年七七事变后来华充任侵华日军第六师团中队长,在谷寿夫率领下参与南京大屠杀。他在作战期间,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肆意杀戮中国旗民,并持刀砍杀绑跪不知姓名之中国人一名,查获其斩杀300人之队长爱刀助广之照片一张为证,因而必须作为战犯予以严惩。

   1947年12月18日,南京军事法庭决定将战犯田中军吉与向井敏明、野田岩合并审判,在南京励志社礼堂开庭公审。

   田中军吉在法庭上百般抵赖,只承认在战场上杀过人。检察官出示他挥舞军刀杀人的照片,他看照七上确实是自己,无法抵赖,心头一阵慌乱,暗想这次必死无疑,绝望之中,忽然看到他在照七上只穿着内衣,就抓住这根稻草辩解说:“法官先生,请看照片,我系穿衬衫,显在夏天,而攻占南京却是在冬天,可见该照片仅能证明本人在另一地方斩杀一人,不能以此证明我在南京杀了300人。“法官龙钟煜当即严词驳斥说:“被告所言纯属狡辩之词,要知道他在挥刀奋力猛斩之际,为便利动作,纵在冬令脱卸外衣,本属常事,而且连续斩杀300余人,怎能不热?事实俱在,已不容斤斤执此,希图避就,且其参与南京大屠杀之事实,已属众证确凿,有如上述,更奚容借端狡展之余地!"田中军吉被驳得哑口无言,南京军事法庭严肃做出判决:“被告田中军吉系已决犯谷寿夫之直隶部属,在谷寿夫攻陷京城实施屠杀时,曾携'助广'军刀参与,已为该被告所自承认之事实。……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例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认为武功。……爰各科处极刑,以昭炯戒。"南京军事法庭将判决书和战犯的申辩书一并报送国民政府审批。1948年1月26日,国民政会主席批复:“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于战争期间,共同连续屠杀,既据审讯明确,原判依法处死刑,核无不合,应予照准。至被告等请复审理由,核与陆海军审判法第45条各款之规定不合,应予驳回,希饬知照。执行死刑日期具报备查,判决及申辩书等书卷让发还。中正。(二十七)子寝。印"1948年1月27日,南京各大通衢路口都张贴大型布告,南京市民踊跃前往观看:查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即野田岩)、田中军吉等(即南京大屠杀共犯),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罪证确凿,业经本庭依法判决,各处死刑,并呈报国防部参谋总长陈转奉国民政府主席蒋本年1月26日(37)柱胶字第0005号子寝代电核准,饬即执行具报等因。遂于本月28日正午12时,由检察官将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即野田岩)、田中军吉等3名提案,验明正身,押赴雨花台刑场执行死刑,以昭炯戒。除呈报外,合丞布告周知。此布。

   1948年1月28日,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被押赴南京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成为中国人民津津乐道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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