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9日上午,日本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电话通报侵华日军细菌战受害者律师团事务局长一濑敬一郎律师,法庭驳回中国细菌战原告的上告,以及受理上告的申请的决定。5月10日中午,一濑律师事务所收到了正式书面文本。这一决定事实上维持了东京高等法院二审对本诉讼的判决结果,即一方面认定二战中,日本军队曾经在中国使用了细菌武器,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灾难的事实,判定日本军队实施的细菌战具有违反国际法的犯罪性质,日本政府对此负有的国家责任,一方面,又以「国家无答责」等为由驳回了原告方要求日本政府进行谢罪和赔偿的要求。日本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终止了细菌战诉讼在日本的司法程序。
为此原告团声明如下:
1.我们原告团对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的以上决定,表示谴责:
我们认为,日本最高法院作为国家最高司法机构出作的这一决定,在司法上,搁置了对日本政府的细菌战战争责任的追究;事实上,回避了履行对以细菌战诉讼原告为代表的日本细菌战中国受害者的司法救济职责;结果上,纵容了上世纪最为严重的,由国家组织的,违反人道的战争犯罪之一?二战日本细菌战。
日本最高法院的这一行为,是作为国家最高司法机构,对战后,以民主为理念重建的日本国家民主法制制度的一个反动,严重损害和动摇了这个人类文明制度的权威;严重损害和动摇了战后以和平、人权保障为目的建立的国际秩序,也严重损害和动摇了中日两国人民长期以来建立起来的相互信任、友好和尊重的关系。
2.我们原告团对日本最高法院作出以上决定,表示抗议:
以上行为,对从准备赴日本法庭进行诉讼到今天的12年间,四十多次、四百多人次,从中国到日本参加法院开庭审理,或出庭作证,陈述意见,期待在日本法庭实现个人权利和尊严的恢复,以原告团为代表的中国细菌战受害者,构成伤害。
3.于1997年在东京地方法院起诉以来的10年间,细菌战诉讼原告团180名原告中,已有55人离开人世,生者日渐年老体衰,但是我们坚定如初。虽然日本最高法院驳回我们的上告,我们仍将一如既往地与日本律师团、以支援团体为代表的日本人民团结一致,通过合法的、有效的途径,继续我们的诉求,直到日本政府承认细菌战事实,对细菌战承担责任,对中国的细菌战受害者谢罪赔偿。
为此,我们呼吁中国政府允许我们成立民间组织?中国细菌战受害者协会,以具备必要的资格,进一步,特别是向国际社会等,提出正当诉求。
4.我们原告团从准备赴日本法庭进行诉讼到今天的12年间,与湖南、浙江、云南、山西、山东、河北、江西、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等地的细菌战受害者、调查者等一起进行了细菌战受害调查。
我们认识到,到目前为止的细菌战调查结果,还只是全部受害的一小部分。为此,我们原告团呼吁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及时地开展细菌战受害调查和研究,为了无名的受难同胞,把历史留下来。
我们这一工作并不因日本法院的诉讼终止而结束,我们将继续推动和从事细菌战受害调查和研究。
5.在这12年间,我们已经在一部分地区推动建立了细菌战历史纪念馆和遇难同胞纪念碑,在这些纪念馆里,也展示了日本各界人士,包括国会议员,对于我们的支持,和为解决细菌战问题所做的工作。
其间我们发现,到目前为止,在大部分受害地区的细菌战的相关资料还未得到妥善整理、保存、和管理。
我们原告团呼吁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重视细菌战的相关资料的保存和管理。要求义乌市人民政府能够早日启动细菌战纪念馆/博物馆的建设计划,使我们多年的调查、研究积累的珍贵资料有安身之处,使这段重大的历史能够保存下来。我们这一工作并不因日本法院诉讼的终止而结束,我们将继续推动和从事细菌战相关资料的整理、保存和管理。
6. 近10年来,我们在细菌战受害各地,特别是在我们建立的细菌战历史纪念馆和遇难同胞纪念碑,逐年举行了细菌战遇难纪念仪式,为了对于受难同胞的不可忘却的记忆,也为了以和平为目的的历史教育。
我们这一工作并不因日本法院诉讼的终止而结束,我们将继续举行细菌战遇难纪念仪式。部分日军细菌武器攻击地区,例行遇难纪念仪式日期如下:
湖南省常德 11月 4日
浙江省江山 8月16日
衢州 10月 4日
宁波 10月27日
义乌 11月18日
金华 11月27日
7.在这12年的调查和诉讼中,我们了解到许多,特别是居住农村的,细菌战受害者,因受害伤残,晚年生活困难。我们推动,并组织了一定的人力、物力为浙江省的一小部分受害者提供了非常有限的关爱。
为了让更多的受害者能够在已经短暂的人生岁月中,从他们的祖国和同胞那里,得到些许抚慰战争创伤的温暖,我们原告团呼吁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特别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关爱细菌战受害者。
我们这一工作并不因日本法院诉讼的终止而结束,我们将继续推动和从事对于细菌战受害者的关爱。
8.日本最高法院的决定终止了细菌战受害者通过日本的司法制度取得救济的诉求,也堵绝了这条解决中日之间的细菌战遗留问题的途径。细菌战是违反迄今为止所有文化、宗教、法律规范的伦理、道德、人道的极恶之罪。到目前为止,日本政府还没有承认细菌战历史事实,也没有公开重要资料,更没有为之承担责任。日本细菌战责任必须要得到追究,这样一个性质的问题,任之持续遗留,将带来严重后果。
据此现状,我们原告团呼吁中国政府,以光明磊落的姿态,积极作为,及时地就两国间这一重大战争遗留问题,与日本政府开展正面对话,建立操作系统,公开资料,组织调查,补偿细菌战受害者。应该在细菌战受害者的有生之年,解决细菌战问题,让他们看到正义和公道。
我们志愿参加这一工作,贡献我们的经验和智慧。
9.这12年的诉讼和调查,没有日本律师团、声援团体,以及和平人士持之以恒的支持,是不会有今天的成绩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和包括他们在内的日本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特别是就两国间的历史问题、战争遗留问题,和细菌战问题等。对话使我们在以上问题上更为相互理解、支持和团结。
就中日两国间目前的历史问题和战争遗留问题现状,我们原告团呼吁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以开放的姿态,就中日间的历史问题和战争遗留问题,与日本政府和社会各界开展正面的、广泛的对话。中日两国只有正视两国间的历史问题和战争遗留问题,共同为克服过去,付出应有的努力,才能真正实现友好,走向和平。我们志愿参加这一工作,贡献我们的经验和智慧。
最后,我们要说的是,我们的诉讼不只是对自身正当权利的主张,我们通过我们的诉讼和调查,让人们了解战争的真相,使人们从中得到反思,认识战争,认识和平,并为实现和平而去努力。和平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符合世界各国,包括日本的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