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销毁期限已被拖了五年 即便如此也难如期在2012年完成
“8·4”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先后两次向日本政府提出严正交涉,要求其妥善处理本次事件,重视日本在战争期间遗留在中国的化学武器问题。
2009年11月30日,禁止化武组织代表张军大使在《禁化武公约》第十四届缔约国大会上指出,尽早、安全、彻底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公约的核心目标之一,也是中国作为缔约国应享有的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尽管处理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目前尚无一枚日本遗弃化学武器被销毁。”禁止化武组织代表薛捍勤大使告诉记者。
据了解,早在1999年中日双方谈判时,中国就要求日本将化武运送回日本进行销毁。然而日本声称国内法禁止化武入境,国民也难以接受,加之遗弃化武大多严重锈蚀变形,有的已出现渗漏,运输难以确保安全。因此,请求中方允许在中国境内销毁。最后中方出于尽早处理此事的考虑,同意将化武在中国境内销毁。
“第一枚化学武器销毁只是一个开始,未来任重道远,不容乐观。”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研究部主任藤建群表示。根据《禁化公约》规定,自1997年生效起,日本应在10年内,也就是2007年之前,完成对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的销毁工作。然而,日方通过向相关组织申请,将期限延迟至2012年。藤建群说,受销毁费用、技术和数量三个因素的制约,日本在华遗留化武销毁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目前看来,日本很难按规定日期,即在2012年4月29日前完成销毁工作。(新华 综合)
日军“遗毒”遍布15省区 仅化学炮弹就超40万枚
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发现点
9月1日,在南京郊外的日遗化武销毁作业点,一名日方作业人员在销毁化武的引爆仓旁走过。新华社记者孙参摄
日本政府2006年7月派遣调查团赴华处理日本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
齐齐哈尔“8·4”日军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毒剂泄漏事件中,伤势最为严重的河南籍民工李贵珍终因多器官衰竭死亡。
“日本人埋在中国的那些毒气弹毁了我的一切,我丧失了劳动能力,丈夫和儿子也离我而去!”齐齐哈尔市废品收购站的老板——33岁的牛海英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5个生了锈的金属桶竟然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那几个金属桶是侵华日军遗留下的毒气弹,这些毒气弹共致49人受害,其中1人死亡,这被称为齐齐哈尔“8·4”毒气事件。
2003年8月4日,牛海英从商贩李贵珍处收购5个已经生锈的金属桶。晚上6点多,牛海英发现脸肿得没了形,眼泪狂流不止。在齐齐哈尔市203医院,她看见了早就被送来抢救的李贵珍。这时的李贵珍已全身98%烧伤,一个肺都“烧”没了。
和牛海英一起住院的李贵珍在18天后不治身亡。对牛海英,医院给出的结论是:“芥子气糜烂剂中毒、免疫力低下,不能治愈。”“8·4”事件已过去7年,但牛海英一直被无法治愈的各种病症折磨着。
受害者不止牛海英一个。据记载,有确切使用时间、地点及造成伤害情况记录的日军化学武器多达1241例,造成我国军民伤亡高达约20万之众。1945年日本投降后,日军将大量化学武器掩埋在中国。据中日双方专家探测,仅化学炮弹的总数就超过40万枚!截至2009年12月,在国内15个省区的58个地点,都发现了日本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其中以东北三省最为集中。2000年12月起,日方共实施了22次来华挖掘回收工作,总计挖掘出4.7万枚遗弃化学武器。目前,这些化武在中国的临时保管库中保存。(新华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