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21日,侵华日军、战犯向井、野田两少尉在紫金山麓下以残·150名中国人为竞赛目标的“勇壮”照片,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永远铭印在中日两国“以史为鉴”人民的心中。


惊悉日本《每日新闻》(原《东京日日新闻》,报社、《朝日新闻》报社、本田胜一先生和柏书房等成为日本国民向井千惠子等三原告向东京地方法院诉日本军国主义南京大屠杀“竞赛杀害百人事件“名誉诉讼案的被告,我作为中国律师、老年公民,特向他们深致敬意,并且义无反顾、无条件地表示声援。


2003年4月28日,原侵华日军遗属向井千惠子等三人在日本右翼鼓动下,起诉《朝日新闻》原记者本多胜一的报道“没有事实依据”,要求停止有关书籍出版,刊登致歉广告并支付“损失”赔偿1200万日元。我早听说了。但此案7月7日东京地方法院公开审理时的“闹猛”、“升值”,却多少还是出乎意料的。我为本案“志喜道庆”!“77”历史意义为日军全面侵华66周年。非常巧合,现实意义却一变而为“屠杀百人竞赛事件”招魂。


据新华社记者张焕利报道:“损失”赔额由1200万日元扩增为3200万日元。原告诉讼理由:“其一,通过诉讼追求正义;其二,若法院裁定1937年《东京日日新闻》关于“屠杀百人竞赛”为假新闻,将具有重要意义;其三,《东京日日新闻》的报道,以及向井敏明及野田毅的照片至今仍挂在北京的抗日战争纪念馆和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成为南京大屠杀的象征,成为日中两国青年的历史教材,由此可见,两个少尉的遗族受到名誉损害是不容置疑的。”第四,控方指《每日新闻》社作为日本历史最悠久、最有代表性的报社,对于失实的报道有订正的义务。第五,本多胜一在《中国之旅》、《通往南京之路》、《南京大屠杀否定论之十三谎言》等书没有进行调查就断定“屠杀百人竞赛“为事实,损害了死者的名誉。第六、《每日新闻》答辩书中引用时效的问题,违背了“新闻伦理的纲领”即“记者的任务是对事实的追求”。


另悉,本案三原告聘请了一个为数达17人的“大律师团“;尤其无巧不成书的是,这17名律师不多不少竟是2003年4月东京高等法院判决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名誉权案胜诉的被告律师团原班人马。而且,众多旁听公开审理者需抽签始能进入狭小的法庭。支持向井千惠子的右翼组织“亚洲友好协力中心”、“南京战向井野田两少尉遗族支援会”,决心以本案为“突破口”,打一场直到最高法院的5年官司。令人遗憾的是:日本媒体《产经新闻》,公然片面报道诉方意见,剥掉“客观、公正”面具,发表言论表示100%偏向原告。


我为什么要给本案“道喜志庆”?假如不发生本案,日本社会岂不“太平无事”?千言万语不妨集中地说:它大大有利于世人包括日本人民认识日本侵华军国主义本质;认识日本战犯旧日军第16师团富山大队副官野田岩少尉已杀中国105名中国人、炮兵小队长向井敏明少尉已杀106名中国人。他们在南京紫金山下还要以各·150名中国人为目标的“竞赛”阴魂不散;认识日本右翼“顽张”地为南京大屠杀翻案,为日本侵华幸存者李秀英诉松村俊夫等《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名誉侵权案翻案;认识战犯东条英机等靖国神社“英灵”的孝子贤孙们不达目的誓不休止。这特别对于当代鼓吹“日本道歉问题已经解决”、“中日历史问题应当搁置”的中国人具有当头棒喝的教育意义。


本案和原告的“正义”,是侵略有功、杀人无罪的“正义”。的确,日本军国主义如果不侵略、不杀人,怎么能叫“军国主义”?东京地方法院如果判裁“屠杀百人竞赛”为“假新闻”,证实“南京大屠杀虚构”,“意义”何其“重要”!1937年的“报道”和“照片”“挂在”中国,这对战犯遗族的“名誉”“不容置疑”构成“损害”。如果能假手司法途径,为“南京大屠杀的象征”翻案,为两名被处决的战犯平反,证实压根儿没有南京大屠杀那回事,那该多好!多么符合日本人的“自尊”和日本国的国策!


这宗个案,可给日本“独立”司法特别是东京地方法院出了真不知该如何下判的大难题。如果判原告胜诉,那么,该院2002年5月10日即距本案半月前对李秀英案的判决岂不“自相矛盾”,响亮地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如果不驳回超过一个甲子的对现名《每日新闻》的起诉,认定本案不存在“时效”、“除斥”,那么,该院以时效、除斥为由所判外国人包括中国人损害索赔个案岂不通统需要作废,不能算数?!尤其难以推倒的铜墙铁壁是:日本国早已在国际上首肯的南京军事法庭起诉书:


“民国26年12月5日,于我江苏句容县入城时,向井杀我国人89名,野田杀78名。同年12月21日南京攻城战,被告等进行杀人比赛于紫金山麓,向井杀106名,野田杀105名。胜利后,经驻东京盟军司令部逮捕,解送本庭侦查。右列事实,业经敌随军特派员浅海、光本及浅海、铃木等,先后将目睹情形电传东京各报纸连篇登载,万口争传,誉为勇壮。并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办事处获之《东京日日新闻》可资考查核对。该报纸所登载被告等之照片,亦属相符。证据确凿。”


试问这怎能任凭原告意愿擅予“推倒”?!当年日本军国社会无不称誉野田、向井的杀人行为“勇壮”,难道66年后,他们的杀人竞赛行为竟成不勇不壮不真不实的诬陷之词?!即使据野田毅在1945年投降后的回忆:


“其实在追击的白刃战中所斩杀的士兵不过四五人……占领战壕后,对里面的人喊:你!来来!支那士兵愚蠢,都出来了。我叫他们排好队,然后从队伍的一头逐个砍过去……虽因斩杀百人出了名,其实多是这样砍死的……”


这位战犯少尉不是亲口供认:“追击斩杀四五人”,“我叫他们排好队”“逐个砍过去”……这样人次累计的结果,“斩杀百人出了名”?如此铁证,试问怎么能否定、排除?!一个甲子过去,时已21世纪,我们无法选择的东邻,为什么仍然死死缠纠着军国主义杀人不眨眼的郐子手阴魂?!这不禁让我联想《朝日新闻》从1986年7月10日到1987年8月29日,以“我记忆中的二战”为题征集读者来信的二卷汇编《战争:血泪交织的证词》。其中一篇当年日军山口县的农夫矢部辉夫在67岁时的回忆:《数儿子指头》写道:


“第一个儿子出生的时候,我最担心的是他手脚上是不是有五人指头,手上和脚上有没有大拇指。我最担心的是,自个在战场上杀了那么多人,会报应在我儿子身上。那些敌方士兵临死前的叫喊,还有他们脸上的表情,从来没有从我记忆中退去。在生死抉择的关头,我靠本能拼杀活了过来。什么理性啊修养啊,全都消失得光光的了。


那些死在我枪下的人,对我一定充满仇恨。受到如此憎恨,在我的余生中,我只想从自己的良心折磨里逃走。我曾经给自己找借口,用双方战场对峙必有伤亡的理由来麻木自己。沉醉于“战地心理”这种可怕的伦理学说中。


老辈人说,来自被杀害的人的怨恨是极深的,会直刺到人的骨髓。杀他们的人会一连三代受诅咒。我怀着不敢向任何人透露的恐惧,数着我孩子的指头。战争中受的伤留下后遗症,我只好忍着。我的怨恨不会消灭。”


正如《朝日新闻》编辑永泽道雄指出:


“尽量掩盖过去的事,假装这类事根本没有发生过,难道对我们民族的良知没有损害么?真正的勇敢是直面过去的错误。说到底,就算我们能够忘记这些事,别人也不会忘记。”


7·15日、《国际先驱论坛》报记者黄凤珍专访本案被告、《南京大屠杀始末采访录》作者本多胜一先生。在《正视罪恶,“不是为了中国,而是为了日本”》的答问中,本多胜一记住1971年采访南京回国后发表在《朝日新闻》的《中国之旅》中说:“对中国人来说,日本的军国主义不是一种抽象的语言和数字,而是亲人被残杀、家园被烧毁的具体景象。”他表示:“居安思危,忘掉历史无异于对历史的受害者进行第二次屠杀”!“这场官司大概要花费很长时间,不过,最后胜诉的一定是我!因为我始终站在历史事实一边!”

2003年8月2日于酷暑的上海龙居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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