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的呐喊

——记日本花冈死难劳工

文/高建

2019-01-23期07版

花冈暴动幸存劳工李铁垂在日本大阪地方法院门前

花冈暴动幸存劳工李铁垂在日本大阪地方法院门前


 ▲花冈劳工的日常食物,橡子面窝窝头(美国国立公文书馆)

花冈劳工的食物——橡子面窝窝头



1月29日,日本大阪地方法院将就二战时期华冈幸存劳工起诉日本政府案一审进行判决。这起案件的原告是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秋田县花冈、大阪等地做苦役的中国劳工及遗属15人,他们因为二战时日本企业需要得到日本政府的批准使用中国被掳劳工,抓捕劳工、运输劳工、看押劳工都是日本军队所为,而中国被掳劳工发动的花冈暴动,日本政府进行了镇压。他们起诉的要求是:日本政府道歉赔偿。


不管法院宣判的结果如何,我们都应该再次回忆起当年发生的那些惨剧……


不择手段抓捕劳工


日本秋田县的花冈町(今大馆市)位于大馆盆地北端,是以铜矿山为中心而形成的小镇。“鹿岛组”也就是后来的鹿岛建设公司承接了沉淀池、河川改道工程。为此,从1944年8月到1945年6月,共有986名中国劳工被押往花冈,实际到达的为979人。

这些来自中国的劳工是被日本军队强掳来的。从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日军在中国各地掳掠中国抗日军人和平民百姓等169批,共41758人,他们先期被关押于日本在中国国内的集中营,在到达日本之前便被迫害死亡2823人,其余38935人到达日本后被关押进入了日本35个企业的135个作业点,从事超强度的苦役,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年仅8岁。

对于当年是如何被日军抓往花冈的,战后返回祖国的部分花冈幸存劳工的证言向我们透露了真实的情形。花冈和平友好基金会记录、收藏了一批中国劳工对当时细节的回忆。据幸存者李福令回忆:

1945年2月,驻扎在山东省潍县北眉村的日本兵来我村抓劳工,我妻子拉着7岁的儿子,抱着4岁的女儿向日本兵哀求,不要把我抓走。日军用枪托把我妻子打昏,把我女儿摔死了,同我一起被抓走的有30多人。

幸存劳工罗庆元回忆:

我是河北省藁城县人,1944年闰4月在回家的路上伪军收了我的良民证,强行把我押送去日本花冈当了劳工。

幸存者赵满山回忆:

我是河北省保定人,1944年农历4月我和父亲赵有义同时被抓,押到日本秋田县花冈当劳工,第二年6月我父亲被害死在日本。

幸存者汝永健回忆:

我是山东平阴县人。1944年在当地以理发为生,被日本抓到花冈当了劳工。

幸存者孙振华回忆:

1944年我在江苏丰县文庙小学任校长。农历腊月二十八,家家户户忙着过春节,而日本鬼子却忙着抓人,我被日本宪兵抓到花冈当了劳工。

幸存者耿谆回忆:

我是原国民党第15军64师191团2营5连上尉连长,1944年5月在洛阳抗日战役中受伤被俘到日本,和我一起被俘到花冈的李克金、张金亭、张肇国都是中尉排长。

幸存者王敏回忆:

1944年农历4月,当时任区民政助理员。一天夜间,去甄家庄执行抗日任务时被俘到日本花冈。

从幸存劳工的证言,我们可以看到,当年日军抓捕中国劳工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日本军队背后站着日本政府。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在中国及太平洋战场的双线作战,造成了日本国内劳动力的匮乏,于是日本东条英机内阁会议、日本次官会议分别于1942年11月27日和1944年2月28日作出了《关于向国内移进华人劳工事项的决定》和《关于促进华人劳工移进国内事项的决定》。根据这两个“决定”,日本政府和其军队及企业施行“中国人强制连行·强制劳动”,为日军修筑军事要塞、道路、电站工程及送进日军控制下的煤、铁等矿山,甚至将中国战俘和普通百姓运往日本本土,驱使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下从事高强度的劳役,并对他们进行残酷的迫害和屠杀,抗战期间数以万计的中国劳工被夺去了生命。

劳工问题也是日本侵略中国期间给中国人民造成伤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日本侵华史,甚至是二战史的一个重要方面。


残暴虐待屠杀劳工


战时,日本相关部门曾指出,给劳工提供“宿舍和食物过于浪费”,对待这些被称为是“一次性奴隶”的中国劳工,原则是“要采用榨干湿毛巾最后一滴水的方针”,做到最大程度的利用。正因如此,当时日本违反了关于战俘待遇的国际条约,使中国劳工在住、食等方面处于极其恶劣的生存条件下,遭到日本企业主的残酷压榨和迫害,致使大批的中国劳工丧失了生命。

当时的鹿岛公司为了关押抓往花冈的中国劳工,在花冈设立了用来关押中国劳工的集中营——中山寮。这是一个位于人烟稀少的山区、由5组木房构成的集中营,其中3栋为986名中国劳工的住所,其拥挤程度可想而知,并且木板房冬冷夏热、蚊蝇成群,居住环境非常恶劣。在中山寮,劳工们每天劳役十五六个小时,并且劳役中行动稍有缓慢就要遭到手拎木棒的日本监工的肆意殴打;劳工的食物是用橡子面加工的小窝头,由于定量非常少,长期处于饥饿中,致使劳工们个个骨瘦如柴,并因营养不良普遍生病或死亡。花冈和平友好基金会记录收藏的中国劳工回忆中可以找到相关细节。据幸存者张世贵、李绍海回忆:

在花冈挖沟很累,4个人一组,一人刨、一人铲、两人抬。土质坚硬,刨不动、铲不动。人站在水中,水淹过脚面,冰凉刺骨。把带水的砂土石块,抬到坡顶,全身发抖。天黑收工时,完不成定额的,还要遭“辅导员”木棍,挨打完了,再把土石抬到比原先更远的地方。

幸存者孟宪顺回忆:

在花冈,成为日本奴隶的中国人,几乎都成了病人,患疥疮、被冻伤、拉痢疾,因为营养失调不能轻松走路等。但是,即使病了也不能卧床休息。因为患病卧床的话食物减半,将受到更大的折磨。

幸存者白计须回忆:

鹿岛组没给过像样的食物。既不让死,也不让好好活,劳动超过了身体负荷的极限。我吃野菜中过毒。那时候,被监工用棍棒殴打。也有人吃野草后,从嘴里往外吐白沫,七窍冒血而死去。橡子面不能填饱肚子、而且还会拉痢疾。

幸存者张二牛回忆:

花冈的冬季,冰天雪地、寒风刺骨。我们穿着单衣,赤脚穿着草鞋,整天泡在冰冷的河水中,双脚成了冰坨子。冻得实在忍不住了,大家就捡些水泥袋绑在身上御寒,但日寇监工发现了,就一律收回烧掉不让再用。我的腿就是这样冻坏的。

幸存者刘泽玉回忆:

因饥饿晚上偷偷拔野草吃,监工清水当着劳工们的面,夹着一块烧红了的铁块放在我的大腿上……

面对日本监工的残酷虐待,中国劳工们紧攥双拳,各个义愤填膺!


宁死不屈劳工反抗


1945年6月30日,不堪忍受日本政府和鹿岛组非人待遇、残酷奴役和迫害的花冈中国劳工,发动了著名的花冈暴动。“当时,大队长与骨干们秘密会议,不下百次之后,终于下定了组织领导暴动的最后决心,于1945年6月30日组织仍幸存的700人暴动,砸死2名日本监工和1名汉奸后,逃向附近的狮子森山等地。”花冈和平友好基金会记录收藏了花冈暴动的领导者耿谆对此事的回忆:

在日寇惨绝人寰的残酷虐待下,我们中国人每天都有因饥饿和被拷打至死的人。有时一日内竟死去四五人之多。我身为大队长曾两次向鹿岛事务所所长河野正敏要求增加口粮、改善生活条件,而河野正敏置若罔闻,毫不理睬,这就明显看出他们没有丝毫的人道之心。为挽救同胞性命,维护我民族的尊严,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只有举行暴动。

花冈暴动的另一位领导者王敏回忆:

随着日寇对我们的迫害日渐残酷,难友死亡与日俱增,暴动之念日渐强烈,不暴动不足以洗耻。具体行动计划曾先后变动三次,初始为了配合祖国抗战定于7月7日,不料6月中旬日寇搞了个工程“突击期”,每天劳动时间延长到十五六个小时,伙食也完全变成了橡子面和苹果渣,于是暴动日期决定提前。经骨干们多次秘密商讨,最后决定在那两个最凶暴的监工———福田和伊势值班的6月30日晚动手,并又制定了更为详细的计划。

参加暴动的张德宽回忆:

我的老乡王丙辉,因拉肚子很厉害,到河川工地僻静处解手被监工当场砸死,并逼着我立即就地把他掩埋。我气愤急了,一边挖坑一边掉眼泪,真想一铁锹拍死那小鬼子。后来参加了花冈暴动,打死了日本监工。

在花冈被强迫为鹿岛公司劳役的中国劳工,从到达日本到战后回国共有419人被迫害或杀害而亡,其中在花冈暴动期间被杀害的有160余人。6月30日“花冈暴动”当日被日本军、警、民杀害的中国劳工有60人,之后的三天三夜时间里,遭到镇压的劳工被背对背绑着跪在烈日下,没有任何食物和水,并惨遭日本军、警、民的毒打,在7月里被折磨和杀害的中国劳工达100余人。据日本提供的资料显示,7月4日,日本警察派朝鲜人在附近山坡上挖了两个坑,此后陆续将100余具中国遇难劳工的尸体扔在坑里。与此同时,被押在花冈警察署的暴动领导人耿谆、孙道敦、张金亭、赵书森、刘锡才、褚万斌、李秀深、张赞武、宫耀光、李光荣、刘虞卿、刘玉林等12人也个个惨遭毒打,但他们都宁死不屈。7月12日,日本当地警察机关将耿谆等“主谋者”以战时骚扰杀人罪转押秋田监狱。后经多次刑讯,秋田法院判处他们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945年9月15日,美军进驻秋田县,接管中山寮,花冈中国劳工才被解救。11月中旬经美军同意15名劳工代表到秋田监狱看望耿谆等人。11月底花冈劳工陆续回国。翟树棠、刘智渠、张肇国、李介生、罗士英、李克金、刘泽玉、刘当路(林树森)、贾毅民、周德连、王成林等11人留在日本;1946年4月15日,以上11人在东京与耿谆等12名花冈暴动领导者汇合。从1946年至1948年,国际军事法庭横滨BC级法庭审理了日本战犯虐待中国劳工一案。期间,前述花冈幸存劳工代表张金亭等23人多次出庭作证,揭发控诉日本政府和鹿岛公司残害屠杀中国人的种种罪行。1948年3月1日对加害企业——鹿岛建设公司的3名花冈工地监工判处绞刑,另1名监工判处无期徒刑,花冈当地的警察署2名负责人判处拘禁20年。此事震动了日本政府与其他加害企业,成为日本外务省《华人劳务者就劳事情调查报告书》出炉的一个重要原因。


遗骨送回魂归祖国


日本战败投降后,大部分得以幸存的中国劳工于1945年10月至12月陆续返回了祖国。值得关注的是,同期还有被日本迫害客死他乡的大约4000具中国劳工的骨灰也被带回来。据天津档案馆档案记载,其中1400多具埋葬在天津西青区的郊区,并立了4块碑。

新中国成立后,自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旅日华侨、在日朝鲜人和一部分有良知的日本人,一起发起了为强掳中国劳工死难者“发掘遗骨,送还祖国”的活动。1949年8月,首次在花冈町山坡上发现散露的中山寮中国劳工遗骨后,在日本各地出现了挖掘、收集中国劳工遗骨的民间活动。1953年4月1日,华侨和日本各界友好人士成立了“中国人俘虏殉难者慰灵实行委员会”,主办了大型的共同慰灵祭奠中国劳工活动。从1953年7月至1964年11月,先后9次将收集的2830具中国殉难劳工的遗骨送还中国,这些遗骨安放在了天津市烈士陵园在日殉难烈士劳工纪念馆的劳工骨灰堂内。1953年,廖承志作为中国红十字会的代表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批在日殉难劳工遗骨返还仪式上致词:“这些抗日烈士是中国民族的优秀儿女。他们为了争取中国民族的解放,为了维护正义与和平,曾英勇地反抗了日本军国主义者的野蛮侵略。不幸他们有的在战争中被日本帝国主义军队所俘虏,有的被日本帝国主义军队抓去当劳工。他们在日本军国主义分子惨无人道的百般折磨下,被杀害了……今天,我们以化悲痛为力量的心情迎接为祖国英勇牺牲的抗日烈士们的遗骨。我们将巩固我们的胜利,建设我们的国家,在祖国安定、东方和平与保卫世界和平的坚决斗争中,纪念我们牺牲在日本地底下的亲爱的战友们。”

战后,在日殉难中国劳工的纪念活动在日本也有了一定的开展。1963年11月,在“花冈事件”的始发地秋田县大馆市(原花冈町)十濑野公园墓地,为“花冈惨案”中国死难者树立了纪念碑,碑的正面和背面分别铭刻着“中国殉难烈士慰灵之碑”和419名花冈殉难烈士的姓名。每年6月30日,中国劳工幸存者、遇难者遗属及相关友好组织和人士,都会在此举行悼念活动。从1985年开始大馆市将花冈暴动的6月30日定为“和平纪念日”,每年为死难中国劳工举行“慰灵仪式”以及各种祭奠活动。2010年4月,在花冈建立的和平纪念馆正式对外开放。


讨回公道对日诉讼


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旅日爱国华侨、日本爱好和平人士和国内相关方面人员往返于日中两国,多方联络,开始了一场中、日联手对中国劳工问题的全面调查研究和设法解决的运动,并影响到东南亚、欧美各国。之后,以全面调查“花冈事件”为契机,对日本强掳及奴役中国劳工情况展开全面调查,抢救性收录了大量证言证物,收集了大量珍贵的史料。并在此基础上,中国掳日劳工幸存者及受害者遗属开始向日本政府和奴役企业提起诉讼,要求伸张正义及合理赔偿。

战时掳役中国劳工的日本企业,战后只存20家。鹿岛花冈诉讼案交涉、起诉后,随之进行的案件共有15起。1989年12月“花冈受难者联谊筹备会”向日本“鹿岛建设公司”发出《公开信》,提出三项要求,即:谢罪,建馆,赔偿。1990年,耿谆等6人与企业首次当面交涉,发表《共同声明》,在长达5年的谈判交涉无效后,1995年6月28日,以耿谆为首的11名“花冈惨案”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代表,委托新美隆等15位日本律师代理诉讼,正式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状告日本侵华期间鹿岛建设公司残酷虐待中国劳工的罪行。战后,奴役中国劳工的日本企业从日本政府获得了庞大的利益补偿,这些企业或企业团队为了逃避责任,有组织地隐瞒了加害事实。

1997年12月10日下午3时,东京地方法院判决如下:一、驳回原告一切请求;二、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三、对原告的再上诉,附加期为60天。1997年12月12日,以耿谆为首的原告团不服一审判决,向东京高等法院递交诉讼状。2000年11月29日,在东京高等法院,花冈诉讼事件最终达成和解。依据和解书条款,鹿岛建设公司一次性支付5亿日元,委托中国红十字会设立“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用于对受难者的赔偿、慰灵、遗属的自立、护理以及后代的教育等。事实上,和解并不是最终的目的,但是由于幸存者越来越少,并且已经风烛残年,大都被伤病困扰,因此当时和解是最好的选择。之后,相关人员在索赔的道路上并没有停住脚步,多次向日本外务省及首相提出要求承认加害事实谢罪赔偿,也递交过百万人签字的请愿书,在国会和加害企业驻地进行抗议、发放事实真相传单。2015年6月26日,二战期间被日军强掳至日本秋田县花冈、大阪等地做苦役的中国劳工及遗属15人,在中日友好人士的帮助下,再次向大阪地方法院递交诉状,提出要求日本政府道歉赔偿。这一诉讼至今已经开庭13次,将于2019年1月进行判决。

中国古语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不忘历史是为了更好地面向未来。时至今日,当年受难的劳工因为生命的终结而失去了发出声音的机会,幸存下来的劳工绝大多数也陆续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劳工受难的历史不应该被忘记,我们希望法庭尊重事实真相、用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进行判决,以敦促日本政府深刻反思战争罪责,并以史为鉴,避免历史悲剧重演,珍爱来之不易的和平。


(本文为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资助课题“沈阳北大营历史研究”(编号:014011015)阶段性成果。作者高建为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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