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岛建设株式会社“花冈事件”诉讼案担当者 殿
世人皆知的“花冈惨案”是你公司配合日本军国主义者侵略中
国,强掳、迫害中国劳工的铁证。
1989年,中国“花冈事件受难者联谊会”向你公司发出公开信,你公司虽无真正悔改诚意,但在铁证面前,只好于1990年与我联谊会发表了共同声明。在共同声明中,你们不得不承认并表示“中国人在花冈矿山工地所受苦难,是起因于根据内阁决议进行的强制抓工、强制劳动的历史事实,鹿岛建设株式会社承认这一事实,认识到作为企业也有责任,向该当中国生存者以及遗属表明深甚的谢罪之意”。
但是,以后你们仍然无反省之意,交涉历经数年,是高龄的幸存者不得不诉诸日本法庭。又历经数年,由于是在日本法庭、日本的辩护士、在日本国内等环境之下,和中国原告者高龄又没有中文“和解条款”译文,方达成了所谓的“和解”。这个“和解”本身,就不完全具备合法性、合理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中国人忍无可忍的“和解条款”,你公司又变本加厉,于“和解”发表的同时,迫不及待地抛出了“关于花冈事案和解的声明”,声称“因为是在战争时期,这些劳工所处环境十分艰苦,尽管本社诚心诚意予以最大限度的照顾,还是出现了许多人因病亡故等不幸之事”,“ 本基金的捐出,不含有补偿、赔偿的性质”。这是你们公司的反动势力在历史上残酷迫害中国人,战后并不改悔恶劣本性的再次大暴露。更是你们自己首先撕毁、否认“和解条款”的最大表现和证据。
既然你们颠倒历史恶劣至此,我们受难者就不得不声明:从现在开始,继续追究你公司在历史上的罪过和法律上的责任。
劝告你们公司的恶劣势力,不要把中国受难者的宽宏误认为是对你们罪恶势力的屈服。不要以为财大气粗就可以以中国人民、亚洲人民为敌。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已!
希望你们迅速抛弃井蛙之见,彻底看清日本民众的反醒,亚洲人民的进步力量,世界的历史潮流,彻底地向中国花冈事件受难者和二战中亚洲人民的受难者低头认罪,这才是你们公司的唯一出路。
中国花冈事件受难者联谊会 干事 耿硕宇
200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