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对中国劳工诉日本西松建设公司损害赔偿案的判决,野蛮剥夺了中国劳工在日本追究加害者法律责任的诉权,对此我们表示极大地不满和愤怒。今再次提出抗议的同时提出三项要求和一项呼吁:
一、经过十几年的诉讼,日本最高法院最终决定,日本军国主义奴役中国劳工的事属实。我们要求把这一史实写入日本近代史,写入教科书。
二、中国劳工起诉相关日本公司及日本政府,是法律赋予我们维护人权的基本权利,但日本最高法院却无理判定我们丧失了索赔诉权。为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日本最高法院单方对中日两国的联合声明做出解释是违法的,无效的,中国政府不能接受。并要求日本政府应认真对待中国政府的关切,妥善处理这一问题。我们完全同意中国政府的态度,并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应主动派员与中国政府磋商,全面解决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的中国民间受害赔偿问题。
三、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曾有约4万中国劳工被强掳到日本国,被强制在至少35家日本公司做苦役,在不到2年的时间里约7千人死亡。日本公司对中国劳工吸血敲髓,使被抓劳工家破人亡,日本公司在中国劳工血汗和尸骨上大发了战争之财。
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公司对中国劳工的重大侵害及其应负的责任是不可能被一推了之的。我们要求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公司,必需向中国劳工及遗属赔礼道歉并赔偿。我们要求日本政府应早日妥善解决战后历史遗留问题。日本若要成为正常的国家,就应当持有正确的历史观,做正常人应当做的事。
我们呼吁谋求中日友好的日本朋友们,继续为中日世代友好而积极推动日本政府早日解决这一重大历史遗留问题。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及遗属联谊会
执行会长 李良杰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