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李秀英诉讼案日方代理律师尾山宏等人发来的传真,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诉讼《南京大屠杀大疑问》一书作者松村俊夫、展转社相泽宏明名誉侵权案终审获胜。20日,日本东京最高法庭第一法庭载判长岛田仁郎等全体法官一致决定:一、驳回松村俊夫等人的上诉。二、松村俊夫的上诉不予受理。三、上诉费用由被告负担。法庭认为,根据《民诉法》第318条第1项、第2项,民事诉讼案可以上诉最高法庭。松村俊夫等人的上诉理由不充分,因此不予受理。这样,在日本尾山宏、小野寺利孝、神谷咸吉郎、及川信夫、渡边春已、南典男等律师及笠原十九司等教授的艰苦努力下,经过一审、二审和最高法庭的三审裁判,李秀英状告日本右翼名誉侵权案终于以胜诉告告终。
李秀英女士永远离开了我们(南星摄)
李秀英女士抗争精神永远活在南京人民的心中(南星摄)
令人十分遗憾的是,李秀英老人于2004年11月4日不幸去世,李秀英老人生前未能看到她彻底击败日本右翼取得胜诉的这一天。李秀英女士在有生之年,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不顾自己年迈体弱,一直坚持不懈地同日本右翼进行坚决的斗争。这场日本右翼分子恶意中伤李秀英为假证人的名誉侵权案,被视为日本国内左翼学者同右翼势力的一场殊死较量,也是日本国内否定和肯定南京大屠杀事实的一场斗争。这起诉讼案尽管拖的时间长达6年之久,但由于李秀英女士最终获胜,这在一定程度上沉重打击了日本右翼势力的嚣张气焰,对于澄清日本右翼否定南京大屠杀言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和让日本民众了解南京大屠杀事实真相方面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李秀英胜诉对于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女士正在南京起诉日本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等的名誉侵权案也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期待南京玄武区法院作出正确的判决,同时我们也期待日本的正义律师也能将这一诉讼案在日本代理起诉,其结果将会有助于日本广大民众了解南京大屠杀真相、揭穿日本右翼否定南京大屠杀历史事实的谎言。
新闻链接:现代快报2003年4月11日关于李秀英案二审胜诉的特稿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老人(顾炜摄)
昨天(10日)中午12时10分(东京时间1时10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名誉损害案在东京高等法院二审判决中胜诉。法庭维持一审“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李秀英女士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的原判,但同时也驳回了李秀英要求对方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以及提高赔偿金额的诉讼请求。这是有关南京大屠杀的首起名誉权官司。
虽然再次败诉的松村俊夫不服当庭再次提出上诉,但李秀英日本律师团的律师们信心十足,表示由于证据充足,即使日本最高裁判所接受对方的上诉,三审也不可能对二审判决的结果作出否定。
李秀英遭恶意中伤
现年85岁高龄的李秀英是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也是见证日军暴行的“活证据”。1937年12月,侵华日军进攻南京。李秀英因怀有7个月的身孕,无法逃往外地,与其父一起躲进了南京国际安全区的五台山小学(美国教会学校)的地下室避难。1937年12月19日,3个日本兵闯进五台山小学的地下室里,图谋强奸李秀英,性格倔强的她与日本兵殊死搏斗,身中37刀。日本兵走后,其父设法将她送进南京鼓楼医院(美国教会医院),经美国医生罗伯特?威尔逊先生的医治,得以保存性命,但肚子里的孩子却因此流产了。美国约翰?马吉牧师在治疗现场拍摄了影片,影片一直保存至今。除此之外,当年留在南京的西方人士拉贝、麦卡伦、马吉等人的日记与书信中对这件事情均有记载。马吉当年拍摄的影片《南京暴行纪实》中也有李秀英当年在鼓楼医院治疗时的动态画面。
1946年中国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庭审期间,中国检察官曾调查询问李秀英,并在庭审时出示了李秀英的书面证词。然而1998年,日本右翼文人松村俊夫却在其《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中,污蔑她是“假”证人,称现在的李秀英不是当年的李秀英。此书一度成为日本畅销书,并成为日本右翼分子否定南京大屠杀的“宝书”。日本右翼伺机以书中内容为借口,攻击李秀英是有阴谋的,不仅认为她的证词是伪造的,且恶意中伤李秀英为历史作证,受到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幕后操纵,再次在精神和名誉上给李秀英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一审判决李秀英胜诉
事情发生后,一批有正义感的日本律师自发组织成律师团,义务为李秀英打官司。在他们的帮助下,李秀英于1999年9月17日愤然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松村俊夫、相泽宏明以及该书作者和出版发行社展转社,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害费1200万日元(100日元约为6.9元人民币)。2002年5月10日,该院判处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而对于原告提出的公开登报道歉这一诉讼请求未予支持。一审判决后,被告即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李秀英得知这一消息后,以被告未登报公开道歉以及赔偿金太少为由,也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李秀英二审胜诉意义重大
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李秀英案律师团团长尾声山宏先生在给南京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的信件中写道:“此次的判决和一审一样,金额是150万日元,虽然这个金额对李秀英的名誉毁坏上来说是很少的金额,但是,目前最重要的是确定了判决胜诉的结果。我认为,认定松村对李秀英的名誉损害,这在他们这些右翼猖狂否定历史之际是个打击,意义是非常大的。”
日方律师:三审不可能改变二审判决
日方律师认为,日本法院实行三审终审制度,一般来说,败诉方可在判决之日起10日内提起诉讼请求。由于松村这次二审后又提起上诉,李秀英和她的律师团即将要面对三审,但在昨天下午日方律师团发给与他们共同协助李秀英打官司的中方律师刘惠明的邮件中,态度十分乐观。
他们认为李秀英名誉侵权案的事实已经十分清楚,即使日本最高裁判所进行三审,也不可能判对方胜诉。
中方律师指出两大遗憾:法院未支持公开 道歉赔偿金额太少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刘惠明律师曾在日本工作,并在日本参与了南京大屠杀、细菌战等相关案件的法律诉讼。1999年开始,他就和李秀英日本律师团的律师们一起,免费帮她打这场官司,并承担了翻译、联系工作。案件的大量的事实取证工作也是在他的帮助下完成的。在采访中,他认为此次的判决结果很正常,并未出乎他和日本同仁的预料。由于一审时做了大量工作,其实案件的基本事实已经很清楚,对方也不可能提出什么新的东西。二审中,他们又继续完备了一些事实,如一次李秀英的二儿子领来一位老同志,他当年曾在南京江苏路附近一个名叫璐加路的丹麦人家里避难,这位好心的丹麦人还同时收留了其他难民,其中就有李秀英。这位老同志还记得当年情景。刘律师就此及时与日本律师团作了沟通,充实了事实证据。
两点遗憾
刘惠明很恳切地对记者说,作为一个曾在日本生活过的人,他和其他日本律师都觉得这次的审判还是比较公正的,但有两点让他们觉得十分遗憾。一是李秀英提出的要求对方通过媒体向自己公开道歉,法院并未支持。法院指出松村此书水平很低,松村俊仁在书中的观点也完全无合理性,正常人看到这种牵强附会的言论根本不会相信,所以谈不上造成对李秀英人格上的污辱和社会评价降低,因而驳回了李秀英要求对方在主流媒体公开道歉的请求。但律师们还是认为法院没充分考虑到松村在书中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对李秀英所造成的精神伤害。此外,虽然法院称看过书的人都不会相信书中作者所言,但由于被日本右翼择取其观点大肆渲染,也给李秀英在日本大众中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名誉影响。
二是赔偿金额太少。刘惠明认为这次事件李秀英本人受到的伤害非常大,而150万日元的赔偿在日本社会来说已经算比较低的了。对于这点他认为原因可能主要在于日本法官考虑到这是一场对中国人的官司。
三审中将坚持原来的要求
采访中,刘惠明向记者透露了一个从未公布过的想法,即为李秀英向日本有关机构申请假执行。假执行在中国被称为先于执行,根据这条规定,李秀英要求对方在判决完全生效之前,预先偿付判决中的150万日元赔偿金。
刘惠明认为,在对方又提起上诉的情况下,申请先于执行,可以及时帮李秀英讨回150万日元的赔偿金,对于身心饱受伤害的李秀英来说,这是目前唯一可以对她有所补偿的方式。
他表示,在即将到来的三审中,律师团仍会提出原来的两大诉讼请求,即公开道歉和原来的赔偿金额。
对判决结果不满意 李秀英期待最后的胜利
昨天中午12:10,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名誉损害案在东京高等法院二审判决中胜诉。得知这一消息后,记者来到李秀英家拜访了这位老人。李秀英今年85岁,看上去精神不错,脸上的伤疤却依然很刺眼。看到记者来,她从椅子上颤巍巍地站起来迎接,带着笑意的脸告诉我们她心情不错。她表示这次胜诉不仅仅是她个人的胜利,也是全南京人、全中国人的胜利。不过,她也直称自己对这一结果还是不满意。
“判决结果我不满意”
二审维持了原判,没有书面道歉,只有150万日元的赔偿。谈及对这个结果的看法,老人沉默了一会:“我很激动,但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事实就是事实,可让我无法理解的是,法院既然判我胜诉,又为什么不支持他们向我书面道歉呢?钱有什么用?日本人毁了我一辈子,让我一生干不了活……还有孩子,钱能赔我孩子吗?”老人越说越激动,眼泪在她的眼眶里直打转。
忆起当年的痛与恨,老人至今刻骨铭心。1937年12月19日,19岁且怀有7个月身孕的李秀英躲在南京五台山一学校地下室里,当侵华日本兵发现后,不甘受辱的李秀英选择了撞墙自杀,日本兵以为昏迷的她死了,使其暂时逃过一劫。没想到,那天晚上又有三个日本兵闯了进来,他们没有放过“死里逃生”的李秀英,企图强奸她,但遭到老人的拼死抵抗。气急败坏的日本兵就用刺刀在她面部、腹部、腿上乱戳,留下了37处刀伤。后经美国医生抢救,李秀英幸存下来,但孩子却流产了。“我记得我没有流一滴泪,因为我已经不知道哭了!”老人述说往事的时候神态很平静,只是不停地让记者看她脸上的刀伤,鼻子、嘴边、眼角、脸上无处不是,触目惊心。据她儿子透露,他妈妈常年受这些伤困扰,一到阴天或雨天,眼睛就直淌眼泪,而鼻子上的伤更让她痛苦不堪,喝茶、吃稀饭时,往往是嘴里进鼻子里出。“我们从小就恨日本侵略者!”听着儿子的话,老人摇摇头长叹了口气。
“我在日本是个名人”
李秀英先后去过两次日本,第一次是1995年,与南京另一大屠杀幸存者潘开明去做“历史报告”,也正是这一次让她成了日本的名人。而第二次则是1997年名誉案首次开庭。
谈及两次日本之行,老人感慨万千:“日本人民是好的,但日本军国主义是坏的。”她告诉记者,她在日本做了很多报告(确切次数,她记不清),来听的人很多,每次都有几千人,当她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那段惨无人道的南京大屠杀时,听者无不动容,底下往往哭成一片。而日本很多中小学生及老师更是她的追随者,听完一场跟着她跑向另一场。“太残酷了,我们没想到我们的祖先是这么残忍!我们真的不知道这个事!”老人还透露,在日本很多人都认识她,平时一些日本老人还常常找她交流,并表示“我们绝对支持你!我们相信历史”。而让她最欣慰也是最出乎意料的是一位老兵的出现。“那天,一个人突然跑过来跪在我面前。看上去年纪不小,他低着头,手里捧着东西,口里还叽哩咕噜的,讲的全是日本话,我听不懂!”说到这里老人笑了一下,“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个当年参加了侵华战争的日本士兵,他说他听了我的报告,他要请求我的宽恕,并要告诉我事情不是他做的。他没有钱,但做了一些日本的小吃来让我尝尝!”
最后的胜利属于我
二审结果出来了,李秀英依然胜诉。昨天从日本传来消息说,对方又已经上诉了。对此,李秀英坚决地表示:最后的胜利是我的,我要与他们斗争到底。就算我死了,还有儿子、孙子呢,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决不容许抹煞!”
沉默了一会,李秀英苦笑了一下:“日本有一官员讲得很可笑,裕仁天皇死了,南京大屠杀就没了。你说这怎么可能,历史是可以说没就没的吗?……不承认这段历史是不对的,拖的时间越长他们的罪过就越大!”她还告诉记者,律师告诉她写书的那个松村俊夫事实上也承认自己所著的书是凭空想的,他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她不是经历南京大屠杀的李秀英,《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中确有许多地方有疑点,前后不相符。“事实是摆在那儿的,相信终审判决我会赢的。”说这话时,老人显得很坚毅。快报记者毛丽萍
学者张连红:冷静对待李秀英胜诉
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南京师大南京大屠杀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张连红教授接受了快报记者的采访。在一审时他就认为李秀英胜诉是必然的,“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松村都应该败诉,否则就会在世界法律史上闹下一个大笑话。”
听到二审胜诉的消息,张连红并不觉得突然。张连红认为李秀英本人在上世纪30至60年代的历史资料非常详实,而且作为如今仍在世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各方面事实情况十分清楚,调查也比较方便。法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结果也是在大家预料之中。
张连红指出,这个官司也让中国学者们更加认识到历史资料的重要性。只有详实的资料才能反驳那些莫须有的污蔑和对历史事实的否认。现在南京大屠杀中还有很多事实需要认证、许多工作等着学者去做。这些事实性的资料无论多少年之后,都会是人们认识南京大屠杀的活的证据。
张连红认为,这场官司的胜利也离不开日本坚持正义的主流学者、律师们的努力,他们的行为值得赞扬。但在提到对李秀英名誉诉讼案的看法时,他认为这起官司对象不是日本的政府或企业,人们应该以冷静的态度来看待,不能将官司的输赢直接和日本政府承不承认南京大屠杀等同起来,二审胜诉仅是对日本右翼势力的一次痛击。